在全球经济格局深刻重塑的时代,中国企业正从工程承包商向投资、建设、运营一体化的全球参与者深度转型。这一波澜壮阔的进程,既是商业雄心的展现,更是对涉外法治能力的严峻考验。
近期,笔者律师团队,凭借在涉外法律服务领域近三十年的深耕,凝结长期实务经验与比较法研究心血,撰写了《国际工程承包合同核心法律制度国际司法实践报告(2025)》。该报告系统性地对比了中国法与印度尼西亚、越南、哈萨克斯坦、沙特、摩洛哥、匈牙利、巴西等多个代表性东道国的司法实践,旨在揭示不同法律体系间的深层差异。为使更多“走出去”的中国企业能快速把握核心风险,笔者律师团队特别提炼报告精粹,形成此文,旨在通过对核心法律制度的比较法透视,构建一个从“本土法律思维”向“全球比较法思维”跃迁的认知框架。
一、契约的基石:效力、支付与担保的跨国博弈
合同的有效性与支付的安全性,是国际工程的生命线。中国企业在国内习惯的法律逻辑,在海外市场可能面临颠覆性挑战。
首先,在合同效力上,中国司法体现了结果导向的实用主义,即便合同无效,只要工程合格,仍可“参照合同折价补偿”。但在印度尼西亚,严格的形式主义占据主导,一份合同仅因未使用法定语言,就可能被认定为“自始无效”,承包商只能诉诸结果不确定的“不当得利”原则来寻求补偿。这警示我们,程序合规在某些国家是决定生死存亡的前置条件。
其次,在支付条款方面,国内常见的“背靠背”支付安排,在中国法院会受到基于“诚实信用”原则的弹性司法审查。然而在越南,成文法规定了强制性的支付时限,“若付则付”(Pay-if-Paid)条款因直接与法律的禁止性规定冲突,极有可能被认定为无效。企业必须从“合同博弈”转向“合规运营”思维。
最后,关于支付担保,中国《民法典》赋予了承包人效力优先于抵押权的“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这是一项强大的法定“超级优先权”。但这项“优待”在国际上并非通行做法。例如在哈萨克斯坦,类似的保障依赖于以“占有”为核心的留置权,一旦移交项目,权利即告消灭,且其变现过程复杂。中国企业必须“忘记”国内法的特殊优待,通过谈判构建合同约定的支付保障体系。
二、风险的边界:责任、索赔与外部冲击的应对之道
界定风险的边界,是合同工程的核心。
在违约责任上限方面,中国法院对约定的违约金拥有司法调整权,为个案公平留下了空间。但在沙特阿拉伯,法律对私营与公共项目采取了泾渭分明的“双轨制”,公共项目的延误罚款法定上限通常为合同总价的20%,且不可谈判修改。企业必须具备精准识别法律适用环境并采取差异化报价策略的能力。
在质量保修责任上,中国对所有工程类型设定了统一的最低保修期。而匈牙利则区分住宅和商业建筑,对新建住宅适用举证责任倒置的“强制性担保”制度,责任更为严格。承建包含住宅的综合项目时,若按一般商业项目的经验估算保修成本,将可能严重低估风险。
当遭遇外部冲击时,中国法提供了“不可抗力”与“情势变更”并行的体系化救济路径。但在摩洛哥、南非等国,法律坚守严苛的“不可抗力”或“履行不能”标准,并排斥“情势变更”等司法干预公平的理念。这要求企业必须通过在合同中设计周密的“艰难情势”(Hardship)条款,主动创造法律所不提供的救济途径。
对于逾期索赔,中国司法为“失权条款”设置了“合理抗辩”的平衡阀。但在巴西,法律基于“诉讼时效”与“权利消灭”两个刚性概念,允许当事人约定导致实体权利永久丧失的索赔期限,其后果远比中国法严苛。这要求企业建立绝对遵守程序的合同管理纪律。
三、权力的天平:合同解除与主权豁免的特殊挑战
在国际工程中,承包商往往需要面对拥有特殊权力的对手。
在合同解除权的配置上,中国法下发包人和承包人的权利相对平衡。但在墨西哥的公共工程法律中,政府机构被赋予了单方的“行政解除权”,无需事先获得司法判决即可终止合同。企业在与外国政府打交道时,必须对这种不平等的法律地位有清醒认识和风险对冲。
主权豁免是另一重大挑战。中国新施行的《外国国家豁免法》虽让企业获得了在国内起诉外国国家的“诉权”,但赢得判决与成功执行其财产之间存在巨大的“执行力鸿沟”。在巴基斯坦等国,不仅执行豁免是最高障碍,其管辖豁免的“性质目的”测试也充满不确定性。因此,事前谈判争取对方放弃执行豁免,并获取商业担保,远比事后诉讼更为重要。
四、核心启示:从本土经验到全球视野的认知升级
综上所述,中国企业在国际化进程中,成功的法律风险管理,核心在于实现从“本土经验依赖”到“全球比较法视野”的认知升级。上述对比揭示,无论是合同的效力认定、支付保障、风险分担还是争议解决,中国企业在国内市场形成的法律认知和商业惯例,在海外许多国家都可能“水土不服”,甚至成为颠覆性的风险源。
企业必须放弃将国内法律实践视为当然的惯性思维,转而对每一个东道国的法律制度进行深入、具体的尽职调查,并通过精湛的合同工程,将风险识别、风险定价与风险转移能力,内化为自身的核心竞争力。只有这样,才能在全球化的浪潮中,行稳致远,基业长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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