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专题培训 > 中小商贸流通

2018年闽货华夏行和服务贸易展洽会补贴申报须知

发布时间:2018-04-03 10:29 点击数: 字号:T | T

根据福建省商务厅、福建省财政厅《关于支持企业参加2018年闽货华夏行和服务贸易展洽会的通知》(闽商务服务业[2018]9号),现将2018年闽货华夏行和服务贸易展洽会有关补贴申报的须知事项进一步明确如下:

一、申报方式 

1、申报时限:申报单位应在展会结束后一个月内提出申报并报送材料,逾期不予受理(20182月之前发生的项目,请在3月底前报送;3月起发生的项目,在项目结束后一个月内报送材料)。 

2、申报方式:申报单位登录福建省中小商贸流通企业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fjsm.gov.cn在【首页】上点击【资金申报】填报。同时,将书面、电子申报材料各一份签字并加盖公章后寄送福建省贸易促进中心。 

3、寄件及联系方式:福建省贸易促进中心,地址:福州市鼓楼区铜盘路118号,邮编:350003,联系人:应宇航,电话:0591-87271109 

二、通知方式 

福建省贸易促进中心在收到申报材料后10个工作日内,通知受理情况;在申报情况公示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通知初审结果情况;对有疑义的项目,申报单位可自收到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之内,提出书面说明或将需要补充的材料寄达,逾期不予受理。 

三、各项目支持类型范围、对象、标准及申报所需材料 

详见闽商务服务业[2018]9号文件。

附:闽货华夏行和服务贸易展洽会补贴网络申报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