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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申报方式
1、申报时限:申报单位应在展会结束后一个月内提出申报并报送材料,逾期不予受理(2018年2月之前发生的项目,请在3月底前报送;3月起发生的项目,在项目结束后一个月内报送材料)。
2、申报方式:申报单位登录福建省中小商贸流通企业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fjsm.gov.cn在【首页】上点击【资金申报】填报。同时,将书面、电子申报材料各一份签字并加盖公章后寄送福建省贸易促进中心。
3、寄件及联系方式:福建省贸易促进中心,地址:福州市鼓楼区铜盘路118号,邮编:350003,联系人:应宇航,电话:0591-87271109。
二、通知方式
福建省贸易促进中心在收到申报材料后10个工作日内,通知受理情况;在申报情况公示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通知初审结果情况;对有疑义的项目,申报单位可自收到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之内,提出书面说明或将需要补充的材料寄达,逾期不予受理。
三、各项目支持类型范围、对象、标准及申报所需材料
详见闽商务服务业[2018]9号文件。
附:闽货华夏行和服务贸易展洽会补贴网络申报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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