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解读回应 > 政策解读

《福建省促进加工贸易创新发展实施方案》解读

来源:贸易与产业安全处 发布时间:2016-06-24 10:08
相关文章:
  近日,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福建省促进加工贸易创新发展实施方案》(闽政办〔2016〕93号,以下简称《实施方案》)。为推进《实施方案》的贯彻落实,现对方案出台背景、主要内容和责任分工等事项解读如下:

  一、出台背景

  改革开放30多年来,福建加工贸易实现了高速度、跨越式发展,2015年,全省加工贸易进出口额393.4亿美元,占全省外贸进出口总额的23.1%,其中出口亿美元以上企业51家。加工贸易对促进我经济社会发展,增加就业,扩大对外开放发挥了重要作用。当前,发展加工贸易的国际环境和国内条件都发生重大变化,承接国际产业转移受到来自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的“双向挤压”,传统粗放式发展模式难以为继,谋求创新发展和转型升级的问题依然突出。为此,国务院今年来先后发布了《关于促进加工贸易创新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6〕4号)和《关于促进外贸回稳向好的若干意见》(国发〔2016〕27号),指出必须站在对外开放新的起点上,紧紧抓住全球产业重新布局的历史机遇,加快推动加工贸易创新发展,提升在全球价值链中的地位。省政府高度重视加工贸易产业转型升级、创新发展,省政府领导作重要批示。为贯彻落实国务院、省政府工作部署,推动我省加工贸易创新发展,制定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实施方案,省商务厅认真开展相关调研工作,摸清我省加工贸易发展情况,收集企业政策需求;并征求了省发改委、经信委、财政厅、科技厅等省直单位,及两关、两检等部门的修改意见。在此基础上,结合我省加工贸易发展实际,形成了《福建省促进加工贸易创新发展实施方案(送审稿)》报送省政府办公厅审定,现已印发。

  二、主要内容

  (一)明确发展目标。全省加工贸易进一步向全球价值链高端跃升,逐步变“大进大出”为“优进优出”。一是产品技术含量和附加值进一步提升;二是经营主体核心竞争力,包括自主创新、品牌建设、营销服务等进一步增强;三是生产制造与服务贸易融合发展产业链进一步延伸四是沿海和山区发展布局进一步优化;五是境内外产能合作取得积极进展;六是发展由要素驱动为主向要素与创新驱动相结合转变。

  (二)部署主要任务。《实施方案》针对我省加工贸易发展实际,提出促进我省加工贸易创新发展的九项主要工作任务:一是巩固发展传统优势产业,促进产业改造提升增强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实现价值链跃升创新加工贸易模式,促进加工贸易融合发展加大招商引资力度,促进产业融合升级支持加工贸易梯度转移,推动沿海山区协调发展鼓励加工贸易企业“走出去”,开展国际产能合作创新加工贸易管理体制,提升贸易便利化水平整合优化海关特殊监管区域,促进区内加工贸易创新发展优化公共服务,完善创新发展服务体系

  (三)落实组织保障。为推动工作任务的顺利实施,《实施方案》从完善协调机制、加大扶持力度、保持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营造良好氛围等四个方面落实保障。

  三、责任分工

  《实施方案》对项主要任务组织保障进行了责任分工,涉及省商务厅、发改委、经信委、财政厅、国土厅、科技厅、人社厅、国税局、工商局、质监局、外管局、版权局、知识产权局、福州海关、厦门海关、福建检验检疫局和厦门检验检疫局等17个省直相关部门(单位)以及各设区市人民政府、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各相关部门(单位)依职责,按具体内容和保障措施要求,加强协作、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共同推进落实。

附件下载:
相关链接: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