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根据工商企注字〔2018〕31号、商办资函〔2018〕87号等文件精神,“一口办理”全面完成后最终将实现工商部门数据和商务部门数据的双向流动。6月30日,“一口办理”完成后即可实现工商部门数据向商务部门的传输。据了解,下一步商务部可能会部署商务部门数据向工商部门的反馈传输的有关工作,即企业在设立阶段没有选择“一口办理”,在设立登记后申请人在商务部门系统办理新增备案的,或企业在商务部门系统中进行变更备案,且变更信息涉及工商部门的,商务部需将相关新增或者变更结果反馈工商部门。我厅也将按照商务部的统一部署和要求,积极推进落实此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