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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许可证的适用范围如何确定?

来源:贸易与产业安全处 发布时间:2016-11-18 09: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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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海关总署 商务部联合公告2016年第5号《关于实行自动进口许可证通关作业无纸化的公告》,自2016年2月1日起,电子许可证的实施范围扩大到全国海关,试点商品“为实施自动进口许可’一批一证’管理的货物(原油、燃料油除外)”。试点范围商务部将可能依据实际情况进行动态调整,请关注商务部有关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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