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资租赁是目前国际上最为普遍、最基本的非银行金融形式,在我国起步较晚,是目前国家鼓励和支持发展的一种新兴业态,2015年9月7日,国务院办公厅专门印发了《关于加快融资租赁业务发展的指导意见》,要求充分发挥融资租赁服务实体经济发展、促进经济转型升级的作用。依托综合保税区开展飞机、船舶及海洋工程结构物等大型设备的融资租赁业务是在普通融资租赁业务基础上的再创新,租赁交割标的物为海关监管的保税货物,承租人按照租金分期向海关缴纳进口税收,能够有效降低承租人的经营成本,能够有力促进国内融资租赁业务发展。目前已成为自贸试验区改革创新试点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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