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航运服务方面有哪些举措,在实践中取得什么成效?

来源:本网 发布时间:2020-12-25 1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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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福建自贸区第八批可复制创新成果中有4项涉及航运业及营运船舶提供服务便利的具体措施。这些措施都聚焦我国当前疫情常态化形势下,从便利相对人、服务航运业角度出发,更多地应用信息化技术手段,针对相对人审批办理和现场检查相关事项,从减时效、减环节、减材料优化政务办理模式。比如,在福建自贸试验区福州、平潭片区试点海事船舶证书(文书)便利办理,通过并联办理、网上办理、无纸化审批、容缺办理等方式,将企业办理船舶证书(文书)由原来规定总是先53个工作日缩短至最短16个工作日,缩短时限近70%。

  《残骸清除责任保险或其他财务保证证书》远程预先审核实现了一网通办,提升政务办理审批效率达50%,减免纸质材料达80%,网上预审后相对人可通过“服务驿站·邮寄直通车”邮寄上门,实现了证书办理“一趟不用跑”。

  推行航运公司安全管理体系审核发证便利化措施以来,航运公司及其所管船舶的安全管理体系从审核到发证从30个工作日压缩到最快当日办结,预计可为福建自贸试验区内船舶每年节约运营成本逾千万元。

  结合大环境的形势要求,试点远程监督检查,在保证安全监管不松劲的基础上,通过转变现场检查为远程监管,仅在厦门辖区采取“危险货物集装箱装箱远程电子监管”的新模式,一年可替代约4000个危险货物集装箱装箱现场检查,为相关危险货物生产、出口企业平均节约1-3日的通关时间。

  可以预见,将这4项举措在全省复制推广后会大幅扩大航运业受益范围,切实为行政相对人带来改革红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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