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突出系统集成。如,涉案财物集中管理模式、知识产权保护保全“两互两共”联动协作、税案“双查”机制等,实现跨部门创新协同,体现改革的综合性、系统性。
二是突出科技创新。如,金融跨境业务区块链服务平台、互联网+公证、危险货物集装箱装箱电子检查等,充分应用区块链技术和信息化手段,推动提升贸易、投资、运输的便利化水平,让监管更精准、更高效,有效帮助企业降低经营成本。
三是突出产业导向。如,以加工贸易方式对集成电路研发设计实施保税监管、海关特殊监管区域货物外发保税维修、远洋渔企跨境外汇集成“快捷通”模式等,聚焦集成电路、保税维修、水产品交易等特色平台发展,为产业发展增添新动能。
四是突出疫情防控。如,出口大宗散装货物“抵港直装”、卸船直提、优化外贸集装箱“水水”转运监管模式、海运国际转运货物“散进集出”监管模式等,提升了疫情背景下国际物流流转速度,保障了产业链、供应链的稳定性和竞争力,服务了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新格局的构建。
五是突出对台特色。如,设立台胞台企服务专窗(中心)、台湾建筑专业人士在建设工程企业从业考核认定方式、台湾渔船停泊点边检管理服务系统等,有利于提升对台胞台企的服务水平,增进两岸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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