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东盟自贸区建设情况?

来源:本网 发布时间:2020-12-25 1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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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想用中国与东盟签订的有关协议来说明中国-东盟自贸区建设历程及相关情况。概括一下,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可以分为三个阶段,即启动并大幅下调关税第一阶段、全面建成自贸区第二阶段、自贸区巩固完善第三阶段。

  第一阶段自2002年11月双方签署《中国-东盟全面经济合作框架协议》始,至2010年1月1日中国对东盟93%产品的贸易关税降为零。首先是动议。2000年11月,朱镕基总理在新加坡举行的第四次中国-东盟领导人会议上,首次提出建立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的构想,并建议在中国-东盟经济贸易合作联合委员会框架下成立中国-东盟经济合作专家组,就中国与东盟建立自由贸易关系的可行性进行研究。其次是启动。2002年11月,第六次中国-东盟领导人会议在柬埔寨首都金边举行,朱镕基总理和东盟10国领导人签署了《中国与东盟全面经济合作框架协议》,决定到2010年建成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这标志着中国-东盟建立自由贸易区正式启动。第三是初期成果。2004年11月,中国-东盟签署了《货物贸易协议》,2005年7月开始实施,除2004年已实施降税的早期收获产品和少量敏感产品外,双方将对其他约7000个税目的产品实施降税。此外,2007年1月,双方签署了《服务贸易协议》,加紧《投资协议》的谈判,2009年8月15日,《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投资协议》签署,标志双方主要谈判结束。确保在2010年全面建成中国-东盟自贸区。第四自贸区建成。2010年1月1日,拥有19亿人口、GDP接近6万亿美元、发展中国家间最大的自由贸易区全面建立。2010年1月7日,在广西南宁举行建成庆祝仪式。

  第二阶段是全面建成自贸区阶段(2011年至2015年)。新东盟越、老、柬、缅四国与中国贸易的绝大多数产品也实现了零关税,与此同时,新东盟四国与中国也实现更广泛地开放服务贸易和投资市场。

  第三阶段巩固完善阶段(2016年之后),2014年中国与东盟开始中国-东盟自贸区升级版谈判。主要探讨原产地规则、海关程序和贸易便利化、服务贸易、投资和经济技术合作等内容。经过4轮谈判,双方于2015年11月签署《中华人民共和国与东南亚国家联盟关于修订<中国-东盟全面经济合作框架协议>及项下部分协议的议定书》,2019年8月20日正式生效。

  我厅将在适当的时候邀请有关专家向广大企业进行解读,发挥福建与东盟国家人缘相亲、地缘相近、商缘相连的优势,推动福建与东盟经贸更上一层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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