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互动交流 > 常见问题 > 对外投资与经济合作
发改部门分为国家权限及省级权限内企业境内外投资项目备案(核准)。其中,涉及敏感行业或敏感地区的项目由国家发改委核准,3亿美元及以上不涉及敏感地区、敏感行业的项目由国家发改委备案,3亿美元以下不涉及敏感行业、敏感地区的项目由省发改委备案,备案(核准)后获得“境外投资项目备案(核准)通知书”。省发改委联系电话0591-87063307、87063578。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