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审改办下发《关于公布省级第三批“一趟不用跑”和“最多跑一趟”办事清单的通知》(闽审改办〔2017〕57号),公布省直单位第三批“一趟不用跑”办事清单和“最多跑一趟”办事清单。我厅“单用途商业预付卡备案”、“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审批的审核转报”、“外商投资企业变更审批的审核转报”、“直销企业及其分支机构审批的审核转报”、“成品油批发、仓储经营资格的审核转报”、“援外成套项目总承包企业资格认定的初核转报”、“援外物资项目总承包企业资格认定的初核转报”、“商务部审批的境内举办对外经济技术展览会的审核转报”等8项(公共服务1项,其他行政权力7项)列为“最多跑一趟”办事事项。至此,我厅共有“一趟不用跑”事项4项,“最多跑一趟”事项17项。
通知要求省直各部门严格按照公布的“一趟不用跑”和“最多跑一趟”办事清单,进一步规范细化形成操作性强的办事指南,全面推进网上受理和网上审批,加强政务咨询服务和投诉受理平台建设,切实抓好“一趟不用跑”和“最多跑一趟”办事清单的落实落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