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取消151项行政审批事项的通知》(闽政文〔2016〕198号),省政府决定对我厅行政权力清单事项进行调整,取消“省内举办对外经济技术展览会审批”、“直销企业产品说明重大变更”事项;同时对应取消“纺织品临时出口许可证核发”、“输港澳劳务合作项目立项审核”事项。根据《福建省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取消、调整180项审核转报类公共服务事项的通知》(闽审改办〔2016〕112号),决定将我厅的“直销企业经营许可证的审核转报”更名为“直销企业及其分支机构审批的审核转报”,并且与“成品油批发、仓储经营资格的审核转报”、“原油销售、仓储经营资格的审核转报”、“成品油批发、仓储经营批准证书变更的审核转报”、“企业境外投资核准的审核转报”共5项审核转报类公共服务事项调整为行政权力清单的“其他行政权力事项”。
现将我厅调整后的行政权力清单中“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其他行政权力事项清单”,以及“公共服务事项清单”予以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附件:1.福建省商务厅行政许可事项清单
2.福建省商务厅其他行政权力事项清单
3.福建省商务厅公共服务事项清单
福建省商务厅
2016年7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