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进出口商品交易会一般性展位数量安排办法》《中国进出口商品交易会出口展展位使用管理规定》及《广交会福建省交易团出口展一般性展位管理规定(修订)》等规定,经我厅研究确定了第133届广交会线下展福建省交易团一般性展位分配方案,现将参展企业名单进行公示。根据大会通知要求,第133届广交会一般性展位安排仅单届有效。如有异议,请向福建省商务厅反馈。
备注:1.“老参展企业”指的是第132届广交会已有展位,本届继续获得展位的企业;“新参展企业”指的是第132届无展位或“借用”安排的展位、本届按出口额顺序等条件新安排到展位的企业。2.本届广交会采用2021年12月至2022年11月的近12个月为出口额核查期间。
公示时间:2023年2月22日-28日。
联系方式:
机关党委:联系电话:0591-87753731传真:0591-87270270
对外贸易处:联系电话:0591-87270250
传 真:0591-87842460
地址:福州市铜盘路118号省商务厅
附件:第133届广交会线下展福建省交易团一般性展位参展企业名单(不含宠物、新能源展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