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政务公开 > 通知公告

中国驻苏丹使馆经商处关于合法合规从事花生贸易的提醒

来源:中国驻苏丹共和国大使馆经济商务处 发布时间:2020-11-20 10:39
相关文章:

  随着苏丹进入花生收获季节,苏丹工贸部于11月11日宣布恢复花生出口,同时加强管理,要求出口花生必须符合苏丹标准,并严禁外国人从事贸易活动,强调依法打击和惩处投机行为。

  根据苏丹法律法规,除受《投资法》保护和政府特别协议允许的情况外,禁止外国人经商。根据我国有关规定,苏丹输华脱壳花生的储藏、加工企业须符合中国植物检疫要求,经苏丹主管部门注册并推荐,由中国海关总署审核认可并注册登记。

  驻苏丹使馆经商处提醒有关个人和企业遵守两国法律法规,依法合规从事花生贸易,并及时到苏丹主管部门注册登记。

 

http://www.mofcom.gov.cn/article/i/jyjl/k/202011/20201103016770.shtml

附件下载:
相关链接: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