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办法》(国务院令第715号)、《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商务部令2020第2号)和《福建省商务厅等七部门关于做好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资质认定及行业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闽商务〔2020〕180号)要求,龙岩鑫同达报废机动车拆解有限公司已通过省级专家组的验收评审,符合资质认定条件,现予以公示。公示期2024年4月28日至5月7日。有关单位、群众及社会各界等对公示的企业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龙岩市商务局反映有关情况。
企业名称:龙岩鑫同达报废机动车拆解有限公司
企业地址:福建省龙岩市新罗区新旗排路153号3号厂房
龙岩市商务局行政审批科电话:0597-3383113,33830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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