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2年第一批福建省物流服务师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报名的通知

来源:福建省物流协会 发布时间:2022-04-08 17: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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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闽物流协〔2022〕7号 

  各会员单位、各物流相关行业从业人员及应届毕业生: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颁布物流服务师等18个国家职业技能标准的通知》(人社厅发〔2020〕102号)、《福建省评价中心关于公布2021年全省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报名点的通知》等文件要求,我协会自2021年4月起在省内开展物流服务师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招生报名工作,积极组织会员及物流行业从业人员参与一、二、三级物流服务师职业技能认定工作。据统计,2021年全年我协会共组织2个批次报名人数占全省总人数的95%以上,并组织学员参加考前培训,考试通过率整体约为82%,其中报考一、二级物流服务师通过率为100%。 

  为适应我省现代物流产业的快速发展,进一步推动技能型物流人才的培养,提高物流与供应链行业的整体服务水平,做好2022年第一批物流服务师职业技能认定报名工作。依据《福建省人才开发中心关于做好2022年福建省职业技能等级统一认定工作的通知》(闽人开发〔2022〕1 号)文件精神,为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考对象: 

  物流行业主管部门相关人员、各大中型物流企业相关人员、为拓展就业方向的在校大学生或有意向从事物流及相关行业的个人可自愿报考。 

  二、报考资格: 

  基本文化要求:高中毕业(或同等学力) 

  1.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三级/高级工: 

  (1)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 2 年(含)以上, 经本职业三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2)具有本专业或相关专业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及以上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 

  (3)具有非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大学专科及以上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经本职业三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4)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初级职称。 

  2.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二级/技师: 

  (1)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三级/高级工职业技能证书(职业资格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 4 年(含)以上。 

  (2)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三级/高级工职业技能证书(职业资格证书)的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毕业生,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 3 年(含)以上;或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预备技师证书的技师学院毕业生,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 2 年(含)以上。 

  (3)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中级职称。 

  3.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一级/高级技师: 

  (1)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二级/技师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 4 年(含)以上。 

  (2)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高级职称。 

  物流服务师相关职业:仓储人员、采购人员、销售人员、道路运输服务人员、水上运输服务人员、航空运输服务人员、轨道交通运输服务人员、装卸搬运和运输代理服务人员、邮政和快递服务人员等,下同。 

  物流服务师本专业:物流管理、物流工程、物流工程技术、工程物流管理、采购与供应管理、物流金融管理、物流信息技术、冷链物流技术与管理、供应链管理等,下同。 

  物流服务师相关专业:电子商务、跨境电子商务、市场营销、连锁经营管理、快递运营管理、铁道物流管理、道路运输与路政管理、交通运营管理、水路运输与海事管理、报关与国际货运、集装箱运输管理、港口与航运管理、港口物流管理、航空物流、商务数据分析与应用等。 

  三、考前相关时间安排 

  1.网上报考、审核、缴费截止时间:5月9日上午12:00; 

  2.准考证打印时间:6月5日-6月10日; 

  3.考试时间:   

 

  4.物流服务师职业技能统一认定考核方案   

   四、报考流程 

  1.对照报名要求并拟定报考级别(或咨询省物流协会); 

  2.准备材料: 

  (1)填写《福建省职业技能等级统一认定申报表》,考生本人须在申报表上签字确认,须提供清晰扫描件; 

  (2)提供身份证、毕业证书原件、学信网认证文档、在校生的学生证、培训结业证书、原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鉴定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职称证书等材料的清晰扫描件(jpg或pdf格式)。 

  (3)提供正面免冠1寸彩色白底电子照片,电子相片以“名字+身份证号”命名(jpg、png或gif格式,每张大小不超过200K); 

  3.提交省物流协会审核; 

  4.报考资料提交给福建省企业经营管理者评价推荐中心确定报名资格; 

  5.确定报名资格后缴纳认定费; 

  6.参加全省统一考试; 

  7.考试通过(没通过考试的下次参加考试,须缴纳补考费),颁发证书。 

  五、认定收费标准(元/人) 

  依据福建省人才开发中心《关于做好 2021 年福建省职业技能等级统一认定工作的通知》(闽人开发〔2022〕1号)要求,考生认定收费标准如下表,由福建省物流协会代收,报名结束后由协会统一将认定费用缴交至福建省企业经营管理者评价推荐中心,由该中心向学员开具电子普通发票。   

   在报名审核截止日前将认定费汇至福建省物流协会账户: 

  名  称:福建省物流协会 

  开户行:招商银行福州分行东水支行 

  帐  号:591902709110301 

  汇款时需备注:物流服务师+考生姓名 

  六、其他事项: 

  1.学员取得报名资格后,若有需要考前“线上+线下”培训服务,可与省物流协会联系。省物流协会根据考生培训需求及自愿接受考前服务意愿的人数,可协助组织开展认定培训服务。 

  2.对经考试考核评审合格人员,按照国家人社部统一的编码规则和“职业技能等级证书”规范样式要求,由福建省人才开发中心印制职业技能等级证书。证书实行统一编号登记管理、全国通用,可在技能人才评定证书全国联网统一查询、验证(网址:http://zscx.osta.org.cn/)。 

  3.2016年之前获得人社部门颁发的四级、三级、二级“物流师”职业技能证书后的并达到工作年限可分别报考三级、二级、一级“物流服务师”。 

  4.单科成绩在原通过职业技能考试科目考试时间起到当次申报考试时间止两年内有效。 

  5.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可以申报职业技能等级统一认定,申报时需提交相关认证资料。 

  6.考生通过认定并取得证书后,按照各地市人社部门相关文件,可申请职业技能提升补贴。 

  福建省物流协会联系人: 

  沈绍钢 0591-87619437 139****8078 

  梁茂星 0591-87627580 136****1423 

  邮箱:fujianwuliu@163.com 

  地址:福州市东水路18号东方花园1#102室 

    附件:1.2022福建省职业技能等级统一认定申报表.doc 

       2.关于开展2022年上半年物流服务师职业技能等级统一认定报名工作的通知.pdf 

福建省物流协会  

20223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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