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务院批准莆田高新区升级为国家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定名为莆田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区域范围仍为国务院有关部门公布的开发区审核公告确定的用地面积及四至范围。实行现行的国家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政策。
国务院批复要求,莆田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要按照布局集中、产业集聚、用地集约、特色鲜明、规模适度、配套完善的要求,立足科学发展,着力自主创新,完善体制机制,努力成为促进技术进步和增强自主创新能力的重要载体,成为带动区域经济结构调整和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强大引擎,成为高新技术企业“走出去”参与国际竞争的服务平台,成为抢占世界高新技术产业制高点的前沿阵地。同时,必须严格实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市总体规划,按规定程序履行具体用地手续;必须依法供地,以产业用地为主,严禁房地产开发,合理、集约、高效利用土地资源。要加强领导和管理,促进莆田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又好又快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