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9日,记者从茂名海事局获悉,自运输船舶违法违规信息跨区域跨部门通报专项治理行动(以下简称“双跨”行动)开展以来,该局严格落实交通运输部、部海事局和广东海事局专项治理行动工作部署要求,着力构建“四个一”安全监管模式,加强跨区域跨部门业务协同,强化信息通报和执法联动,形成贯穿事前事中事后全链条全领域安全监管大格局。专项治理行动开展以来,累计发出通报12个,其中省内8个,省外4个;收到通报4个,其中省内2个,省外2个;向海警局移送涉嫌刑事犯罪案件1次。
制定专项方案,加强部署落实。制定印发《茂名海事局运输船舶违法违规信息通报专项治理行动方案》,成立工作专班,组织召开专项治理行动动员部署会,局领导多次通过月度例会、碰头会对专项治理情况进行再动员再部署,结合上级要求和辖区实际,对20个信息通报事项进一步细化,充分利用现有的信息化系统开展运输船舶违法违规信息通报,发挥海事协同管理平台的信息通报功能,让数据多跑路,提高信息通报效率。
强化专项治理,排查安全隐患。统筹开展“商渔共治2023”专项、船载危货风险集中治理、船舶载重线和货物装载、内河船涉海运输整治、无线电秩序管理、载砂海船监管、入沪船舶专项、成品油、船舶非法改装和船检质量救生设备等专项整治行动。完成水上交通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排查治理安全隐患27个,制定落实9个水上交通安全重大风险“五个清单”,形成辖区监管重点清单。
加强风险防控,织牢“商渔共治”安全网。严格落实“商渔共治2023”方案要求,铸牢“主角”意识,精准施策,多措并举,联合公安、海洋综合执法、海警等单位部门开展港区通航水域联合巡查,严厉查处打击商渔船违法违规行为,保障航道畅通和船舶通行安全。开展防商渔船碰撞“三讲五进”安全宣教活动,现场通过以案为鉴宣讲商渔船碰撞、海上交通等相关方面知识,向渔民派发商渔碰撞宣传单张3000余份,开展商渔船船长面对面活动10余次。
搭建协作平台,形成监管合力。与辖区相关单位建立违法违规信息通报机制,形成资源共享、区域联动、优势互补的水上交通安全监管合力。与茂名海关签署加强水东港安全监管合作备忘录,加强联防联控和信息互通,建立联席会议制度。联合湛江局、阳江局等兄弟单位共同开展水上交通安全监管区域合作研讨,签订了过路船监管区域合作备忘录,建立水上交通执法联系协调工作和联席会议机制,切实加强水上交通安全监管和执法,有效打击辖区港口和水路运输等违法行为。茂名海事局全面排查整治到港船舶使用燃油超标违法行为,查处通报船用燃油不符合标准违法行为5起。
深化主动服务,擦亮“企业服务官”名片。成立“企业服务官”工作组,积极与服务企业沟通,了解企业需求,主动靠前优服务,优化工作措施,树立政企合作典范,开展“企业服务官”服务活动8次。推出“口岸施工安全服务大礼包”,与中国船级社湛江分社茂名船舶检验处签署了船舶安全与技术交流合作协议,搭建技术交流平台,解决行业内的技术难点和口岸施工安全监管难题。加强与船检协同检查,推进船舶检验与海事现场监管相融合,形成工作合力,共同把好施工船舶入场关、船检质量关。
下一阶段,茂名海事局将以本次专项治理行动为契机,进一步巩固运输船舶违法违规信息跨区域跨部门通报专项治理行动成果,立足海事职责使命,加强部门协同,增强监管合力,形成长效机制,确保运输船舶违法违规信息跨区域跨部门通报专项治理行动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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