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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海关总署发布公告,为落实国家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的战略部署,促进利用境外港口开展内贸货物跨境运输合作,海关总署决定,进一步拓展吉林省内贸货物跨境运输业务范围。
根据公告,同意在原有吉林省内贸货物跨境运输业务范围的基础上,增加俄罗斯符拉迪沃斯托克港(海参崴港)为内贸货物跨境运输中转口岸,增加浙江省舟山甬舟集装箱码头和嘉兴乍浦港,为内贸货物跨境运输入境口岸。
新规于2023年6月1日起实施。(来源:中国航务周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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