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落细2023年促进跨境贸易便利化专项行动部署及海关总署优化营商环境16条措施,全力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的营商环境,6月28日福州海关推出优化营商环境19条措施,助力福建外向型经济高质量发展。
一、持续提升跨境物流效率
推行“船边直提” “抵港直装”等便利化措施,支持符合规范化管理的航空、铁路口岸开展直装直提业务。支持海铁联运便捷转运,拓展国际铁路班列叠加过境、综保区等新业务模式,丰富班列货源。在关区主要口岸开展“离港确认”模式试点,支持在主要集装箱作业口岸实施出口拼箱货物“先查验后装运”的便利措施。进一步发挥属地监管优势,保障属地查检绿色通道畅通运行。
二、优化进口监管查验流程
推广实施真空包装等高新技术货物布控查验模式,在全部海运口岸推动查验模式创新试点工作,降低企业成本。建立口岸检查快处工作机制,提高检查时效。
三、支持先进技术设备进口
落实支持科技创新税收政策,加强进口税收政策宣传辅导,帮助和引导有关企业用好用足税收优惠政策。支持引进先进仪器设备,提供更多便利促进企业技术创新进步和产业转型升级。
四、支持特殊物品进出口
积极支持生物医药产业发展,对出入境特殊物品实施风险分类精准监管,为企业备案管理、审批申请过程提供“一对一”专人辅导,为符合条件的企业、科研单位实施特殊物品“一次评估、分批进口”,进一步提升出入境特殊物品的卫生检疫审批效能。
五、促进重要农食产品进出口
积极参与进境农产品检疫准入工作,推进落实进境粮食初审联系单电子化和智慧后续监管,做好进口大米境外生产企业注册审核工作,促进农产品安全高效、多元化进口。支持实验动物、生物材料、中药材等进口,助力福建医药产业发展。助力食品进口多元化战略,积极参与境外食品管理体系检查及境外食品生产企业评审,加大对外磋商力度,促进国际食品供应链稳定。
六、促进重要能源和矿产品进出口
持续优化检验监管要求和模式,对进口低风险矿产品和原油实施“先放后检”,对进口铁矿、棉花实施“依企业申请”品质检验,对进口水泥等大宗资源商品实施检验结果采信。
七、持续推进跨境贸易便利化
推动福建省国际贸易“单一窗口”优化提升,丰富地方特色项目建设,不断完善平台“一站式”综合服务。支持福建口岸开展“智慧口岸”建设试点,积极推动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单一窗口”互联互通,促进智享联通。复制推广跨境贸易便利化专项行动创新改革举措,进一步降低市场主体制度性交易成本。围绕更好统筹国内、国际双循环,全力促进中国—印度尼西亚经贸创新发展示范园区建设提速增效,对标高标准国际经贸规则,开展体制机制创新。加强世界银行新版营商环境评估体系研究工作,开展货物通关全流程业务运行监控。参与建立完善福建省数字化营商环境监测督导平台,做好营商环境日常监测相关工作。
八、助力构建高水平开放平台
贯彻落实综合保税区综合改革部署,细化落实新一轮支持综合保税区高质量发展措施,持续提升综合保税区龙头带动作用。发挥福建自由贸易实验区先行先试平台作用。加快推进落实支持福州实施强省会战略 12条措施,大力推进福州新区、平潭综合实验区融合发展,助力平潭对台小额商品交易市场发展,推进两岸融合发展示范区建设。
九、服务自由贸易协定更好发挥效能
通过数据建模做好优惠贸易协定实施效果跟踪分析,准确定位关区重点商品和企业开展靶向指导,分类施策,落实经核准出口商制度,帮扶重点行业、企业充分利用原产地规则享惠,提升协定利用率,进一步推动《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的高质量实施,服务我国进出口企业尽享 RCEP 等自贸协定关税优惠。
十、进一步便利出口退税办理
会同福建省税务局落实出口退税申报报关单、发票“免填报”便利措施,实现企业在“单一窗口”和电子税务局申报出口退税时自动调用报关单、发票信息,加大对企宣传培训力度,帮助广大外贸企业更快更便捷开展出口退税申报。
十一、加强高级认证企业培育
加大关区“专精特新”企业重点信用培育力度,积极推进中国和印度尼西亚的海关“经认证的经营者”(AEO)互认合作。优化“企业协调员”制度,强化关企互联,帮助外贸企业对标高级认证企业标准完善制度管理,力争到 2023年底高级认证企业数量较 2022 年增长超 10%。
十二、扩大主动披露政策适用范围
加强守法便利宣传,贯彻落实扩大主动披露政策适用范围,引导企业增强自律意识。对符合要求的企业依法从轻、减轻或不予行政处罚,依法减免缴纳税款滞纳金,为企业提供容错纠错、守法便利通道。
十三、推动加工贸易提档升级
创新海关监管机制,支持保税维修、再制造等新兴业态发展,提升信息化管理水平,优化作业手续。进一步推进加工贸易便利化,持续推动企业集团加工贸易监管模式改革,促进加工贸易持续健康发展和产业链供应链稳定。
十四、促进跨境电商持续健康发展
落实跨境电商海关监管综合改革,完善跨境电商网购保税监管制度,提升跨境电商网购保税进出口监管标准化水平。积极复制推广跨境电商零售进口退货中心仓模式,便利跨境电商出口退货。依托福州、厦门海关智慧转关直通模式,实现两关跨境电商出口转关快速核销验放。推动新获批的宁德、南平跨境电商综试区建设,指导企业做好监管作业场所建设,加快业务落地开展。完善升级退货中心仓功能,试点开展跨境电商网购保税进口跨关区退货模式,推进扩大跨境电商一般出口商品跨关区退货试点。实现跨境电商零售进口电子缴税功能,便利企业线上办理缴税业务。加强与地方商务、税务、外汇部门的沟通联系,推动跨境电商业态综合治理工作。
十五、支持保税维修新业态发展
全力支持地方政府引进综合保税区内保税维修新业态新项目,支持综合保税区内企业开展本集团国内自产产品保税维修业务,支持注册在综合保税区内的融资租赁企业进口的飞机、船舶、海洋工程结构物等大型设备在境内区外按现行规定开展保税检测维修业务。
十六、持续做好技贸措施咨询服务
加大国外技术、标准、规则研究力度,持续推进技术性贸易措施服务平台和精准服务能力建设,不断完善福州海关技术性贸易措施服务重点企业清单和数据库,梳理茶叶等特色产品技术汇编和限量标准知识手册,加强国外技术性贸易措施新规宣讲培训。组织开展技贸措施通报、评议工作,强化技贸措施咨询、预警,帮助企业应对不合理贸易壁垒,助推重点食品农产品出口稳规模优结构。
十七、加大知识产权海关保护力度
强化自主品牌知识产权海关保护,鼓励企业申请知识产权海关保护备案,鼓励企业加快自主品牌培育,对中小企业在海外维权提供指导和支持,继续开展好“龙腾行动 2023”。加强对跨境电商企业知识产权政策宣讲和风险提示,开展寄递渠道知识产权保护“蓝网行动 2023”,优化风险大数据应用,对“化整为零” “蚂蚁搬家”式进出口侵权行为加大打击力度。
十八、强化外贸形势分析
和海关统计服务
做好外贸数据发布,加强对粮食、劳动密集型产品等重点商品进出口跟踪监测,研判分析外部市场需求变动情况。加大海关统计在线查询系统的推广力度,为企业开拓国际市场提供数据支持。
十九、用心用情帮助企业排忧解难
巩固深化“海关关长送政策上门”服务,积极发挥关领导挂钩帮扶企业机制,抓好福建省百大重点外贸企业、重点产业链供应链“白名单”企业通关保障。有效运用“问题清零”机制,快速解决企业“急难愁盼”问题,对省内企业涉及海关问题“一口受理、两关通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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