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出口水产品原料养殖场备案管理办法》(海关总署公告〔2024〕第27号)要求,“单一窗口”新增出口水产品原料备案养殖场年报报送功能。操作指引如下:
1.功能入口
打开中国(福建)国际贸易单一窗口门户首页(https://www.fjdport.gov.cn/),在“中央标准应用”下,依次选择“企业管理—企业资质”(如图1),进入“行政相对人统一管理3.0”系统(如图2)。

图1 服务入口

图2 行政相对人统一管理3.0页面
2.年报报送
点击左侧菜单的“种(养)殖场年报”,选择要报送年报的出口水产品原料备案养殖场,进入年报报送页面。

图3 选择报送主体
如果未查询到需要的出口水产品原料备案养殖场,可点击左上角“为其他主体年报”按钮,查询其他已向海关备案的养殖场信息,按页面引导,进入年报报送页面。

图4 选择报送主体
请按页面要求逐一录入年报信息,录入完成后,点击“提交”,向海关报送年报。

图5 年报报送页面
3.年报查询
向海关报送年报后,填写人点击左侧菜单中的“综合查询-种(养)殖场年报查询”,可查询本企业(用户)向海关报送的出口水产品原料备案养殖场年报情况(如图6)。

图6 年报信息查询页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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