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福建省商务厅 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福建省利用外资正向激励考评办法〉的通知》(闽商务〔2022〕147号)等文件精神,我厅开展2024年度利用外资年度考评,拟对全省(不含厦门)2024年度利用外资考评前列的4家设区市商务部门和20家县(市、区)、开发区商务主管部门分档次给予资金奖励,现将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日期为五个工作日,公示时间为2025年6月26日至2025年7月2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实名来电或来访反映。
一、正向激励名单
设区市:漳州市、福州市、莆田市、龙岩市商务局
县(市、区)、开发区:长乐区、南安市、东山湾古雷经济技术开发区(漳州古雷港经济开发区)、连江县、漳州台商投资区、闽清县、福清市、惠安县、宁化县、晋江市、涵江区、新罗区、晋安区、漳浦县、鼓楼区、闽侯县、石狮市、漳州招商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南靖县、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商务主管部门
二、联系方式
1.驻厅纪检监察组
联系电话:0591-87270288
传 真:0591-87270288
通讯地址:福州市铜盘路118号商务厅19层
2.机关党委
联系电话:0591-87753731
传 真:0591-87270270
通讯地址:福州市铜盘路118号商务厅15层
3.财务处
联系电话:0591-87303263
传 真:0591-87841458
通讯地址:福州市铜盘路118号商务厅10层
4.外资处
联系电话:0591-87270178
传 真:0591-87270197
通讯地址:福州市铜盘路118号商务厅3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