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福建省级生猪储备管理办法》(闽商务市场〔2017〕41号)、《关于做好2023年度省级生猪活体储备工作的通知》(闽商务〔2023〕84号)及《关于做好2024年度省级生猪活体储备工作的通知》(闽商务〔2023〕916号)要求,2023-2024年度共三批合计9万头省级生猪活体储备任务顺利完成,各家承储企业均按要求顺利完成储备任务,拟按照补助标准核定拨付省级生猪活体储备补助资金共计335.43万元(详见附表)。现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2024年11月13日至19日。
对拨付补助资金有异议者,可于2024年11月19日前将异议材料寄达省商务厅反映,逾期恕不受理。
联系单位:福建省商务厅市场体系建设处
电话:0591-87816917
通信地址:福州市铜盘路118号,邮编:350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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