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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2028年福建外资运行监测相关服务项目市场价格调查公告

来源:外资处 发布时间:2026-06-03 16: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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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工作需要,福建省商务厅拟对2026-2028年福建外资运行监测相关服务项目开展采购工作,现对项目预算进行前期市场价格调查,欢迎合格报价人前来报价。本次市场价格调查非采购邀约,市场价格调查报价仅供后续实施采购参考。

一、项目简介

为全力推动我省外资稳存量扩增量提质量,做好外商投资促进工作,我厅拟继续开展外资数据统计、信息报告及重点项目跟踪推进工作。依托商务部外商投资综合管理系统平台等,积极开展数据整理分析,加大对龙头企业、关键企业的服务力度,让外资企业在闽投资安心、放心、有信心。

二、服务内容及要求

(一)协助开展外资数据统计工作

1.每月协助催收、初核、保存全省录入商务部外商投资综合管理系统的外资企业到资项目凭证数据月均完成130左右)

2.协助完成全省利用外资月度、季度、年度统计工作,按分行业、分地市、分国别等,制作月度、季度、年度外资统计报表月均完成30张报表左右)

3.每月为本厅各处室、相关部门单位提供统计数据查询、核对服务,定期向有关单位等报送外资数据月均完成30张报表左右)。

4.按需协助制作全省、各设区市、县(区)及开发区利用外资正向激励季度、年度考评数据报表等。

5.每月协助指导各设区市、县(区)开展外资统计工作,及时提供统计系统实操指导服务,协调解决遇到的统计相关问题。

6.协助做好外资业务培训班相关会务工作,包括会前培训课件收集、参会人员对接通知、现场会务支持等工作。

7.协助开展商务统计源头数据质量核查工作。

(二)协助开展外商投资信息报告工作

1.协助做好外商投资信息报告(年度报告)工作,跟踪全省2万余家企业年报报送情况。

2.提供年度报告的企业及基层部门咨询服务,协调处理数据传输问题;协助开展年度报告异常数据核实工作;协助开展年度报告分析工作;对监督检查提供技术支持。

3.每日跟踪商务部门接收的初始报告、变更报告和注销报告数据情况,协调处理数据传输问题,及时协调解决发现的问题。

4.每月协助联系对接各设区市及县(区)商务局、重点外商投资企业和商务部外资企业信息直报服务平台样本企业,按要求协助开展填报催报和运行数据分析。

(三)协助跟踪推进重点外资项目

1.每月梳理汇总全省“双”项目、省级重大活动集中签约项目、纳入商务部重点外资项目等进展情况

2.日常紧密沟通对接税务、外管、金融机构等省有关部门,协助做好重点企业的服务工作。

3.及时汇总商务部外资企业问题收集平台涉及我省有关问题。协助做好外商投资企业投诉、外资企业圆桌会议等有关工作。

4.每月摸排梳理项目清单库,并实时动态更新。

(四)其他服务要求

报价人需具备丰富的商贸领域服务工作经验,责任心强、服务意识好,根据不同服务项目的要求、时限,高标准完成各相关工作。供应商需指派2名责任心强、熟悉外资统计业务人员进驻本厅。外资统计、信息报告等数据核对要认真、及时、准确,跟踪推进重点外资项目等工作要细致、全面。

、服务时限

服务期为期2年2026年下半年至2028年上半年)

、报价人的资格要求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

(二)报价人及其提供的货物和服务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强制性规范所规定的条件。

、报价文件要求

(一)营业执照复印件1份;

(二)市场价格调查报价单正本1份;

(三)报价人认为与本采购项目有关的其他证明资质及能力的文件。

(四)报价单上需注明单位全称,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提交整套材料均需加盖公章,材料提交后恕不退还。

(五)市场需求调查报价应符合正常市场行情和标准,不得恶意报价。

、报价文件递交

截止时间:2026年6月1018时00分

递交地点:福州市鼓楼区铜盘路118号省商务厅307

报价文件自行密封(封口处需加盖公章),逾期送达或密封不符合要求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报价文件,不予受理。

本次市场价格调查是本单位采购工作的初步安排,实际以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联系方式

联系人:林女士

联系电话:0591-87270122

附件:市场价格调查报价单  

福建省商务厅    

  2026年6月3  

 

 


附件

市场价格调查报价单

项目名称

委托承办厅2026-2028年福建外资运行监测相关服务项目

报价单位名称

   

单位地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序号

费用项目名称

报价(元)

1

协助开展外资数据统计工作

   

2

协助开展外商投资信息报告工作

   

3

协助跟踪推进重点外资项目

   

4

其他服务要求

   

合计(元)

   

法人(或授权人)

签名:

 

         

备注:

1.提交单位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不接受联合体市场需求调查报价;

2.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本市场价格调查报价单(均加盖公章);

3.所递送文件需自行密封并在封口处加盖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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