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口信用保险百问百答④(限额篇下)

来源:福建商务微信公众号 发布时间:2026-09-18 09: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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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馨提示

本材料仅作业务普及参考,承保权责、限额管理规则最终以保险单、保险条款及承保机构正式业务规定为准。

术语统一说明:全文通用贸易结算缩写释义OA(赊销)、T/T(电汇)、D/P(付款交单)、D/A(承兑交单)、L/C(信用证)

一、何种情况下需要重新申请买方信用限额?

当原有信用限额到期、出运金额增大、原限额无法覆盖当前需求或不一致或原买方限额被吊销后,此时企业再向该买家出口时,需要重新申请买方信用限额。

二、合同规定支付方式为T/T时,被保险人如何申请信用限额?

在贸易中,如出口企业不能控制货权的,均应按照OA支付方式申请限额。

三、在什么情况下保险公司可以撤销或降低已批复的买方限额?

当买方或其所在国的政治经济状况恶化时,或承保机构获悉买方不利信息(破产、倒闭、被收购等)时,承保机构可根据情况撤销或降低相关的信用限额。但在此前出运的货物仍在承保机构的承保责任范围内。为共同抵御风险,如企业先于承保机构得知买方或其所在国的不利消息时,请其及时通知承保机构,以便采取相应措施。

四、在批复买家信用限额时,能否提供资信报告?

不提供。如需获取买方资信报告,可按承保机构规定渠道提交委托申请,并按相关标准支付资信调查服务费。

五、被保险人应该为其买方申请多大的信用限额?

保户所需的信用限额应不低于对特定买方出口的一个信用期限内最应收账款金额,同时考虑放账期限,而非出口合同的总额。如:当前合同总额为OA/60天10万美元,分三批出运为:3万美元、3万美元、4万美元,回款时间为3个月(加上单据往来时间)。假定每个月出一批,那么需要申请10万美元限额;假定每三个月出一批,那么只需申请4万美元限额即可。

六、被保险人是否需要为不同付款方式的买家申请信用限额?

如果保户以不同的付款方式与同一买方交易,非证业务应该按最高风险付款方式为该买家申请信用限额(付款方式风险由高至低为OA>D/A>D/P),信用证业务单独申请限额,同一买方对应不同开证行需分别申请限额。

七、货物运输方式为陆运或空运时,被保险人应如何申请信用限额?

在D/P、D/A的付款方式下,运输方式如为陆运或空运,都将其视为OA风险,应按OA方式申请信用限额。

八、什么是自行掌握限额?

自行掌握信用限额是保险人自动赋予被保险人对特定买方出口或者在特定开证行开立的不可撤销不可转让信用证项下的出口可能承担的赔偿责任的最高限额,金额视保单约定。自行掌握限额赔比与保单约定的赔比一致。

九、自行掌握限额适用的国别有哪些?

除古巴、伊朗、苏丹、南苏丹、利比亚、科特迪瓦、也门、叙利亚、阿富汗、伊拉克、索马里、布隆迪、乍得、科摩罗、刚果民主共和国、厄立特里亚、几内亚比绍、利比里亚、卢旺达、塞拉利昂、津巴布韦、巴勒斯坦、朝鲜、委内瑞拉以外的所有国别(地区),保单另有约定的除外。(自行掌握限额适用国别范围按保单及承保机构风控规则约定,存在受限国别/地区清单,清单会随国际局势动态调整,可向专属客户经理查询最新适用范围。)

十、什么情况下自行掌握限额会失效?

以下几种情况下自行掌握限额会失效:

(一)保险人批复的某买方/开证行信用限额生效后,被保险人在相应买方/开证行项下自行掌握信用限额自动失效;

(二)自被保险人针对特定买方/开证行提交《可能损失通知书》之日起,被保险人在该买方/开证行的自行掌握限额自动撤销;

(三)保险人由于特定原因撤销特定买方/开证行限额,且没有恢复相应买方/开证行项下自行掌握限额的情况。

十一、最多可以申请多大的限额?

限额申请金额应该按照一个账期内的最高应收账款余额申请即可,可略有上浮。限额上限受保单类型、保单整体赔偿责任约定约束,具体可申报额度以承保机构及保单约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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