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陶宛】立陶宛发布食品标签“绿色”声明标注要求

来源:厦门技术性贸易措施信息网 发布时间:2026-06-04 11: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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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5月21日,立陶宛国家食品和兽医局发布对食品标签标注“绿色”声明的要求。主要包括:
  (1)在食品标签和广告中使用可持续性声明,需遵守以下规则:禁止将现行法律法规中已强制要求的内容,作为产品的独特优势进行宣传;认证和标识需基于独立、可靠且透明的认证体系;使用“绿色”宣传语的企业需持有相关证明文件,必要时提交给监管机构等;
  (2)强制性标识信息:无论是否使用“绿色”或其他广告宣传语,企业需以官方语言准确提供食品的强制性信息;对于预包装食品,强制性信息需直接标注在包装或标签上;对于非预包装食品,价格标签上应标明基本信息(产品名称、保质期、生产商以及原产国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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