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商务厅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

来源:原创 发布时间:2021-02-02 17: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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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年,省商务厅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决策部署,推进落实省委省政府法治建设工作要求,着力推进商务法治建设再上新台阶。

  一、加强对商务法治建设的组织领导

  厅党组高度重视法治建设工作,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法治政府建设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始终把法治建设摆在重要位置,全面加强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领导。厅主要领导严格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亲自研究部署法治建设工作,及时研究解决商务法治建设有关重大问题,为推进法治建设提供保障;分管领导抓落实,扎实推进商务法治建设各项工作。推进落实省委依法治省委员会2020年工作要点确定的目标任务,分解落实省法治政府建设、普法依法治理、“放管服”改革年度工作任务,细化落实举措,有序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重点工作。

  二、持续推进依法履行商务职能

  (一)实行行政权力清单管理制度。认真组织落实我厅编制并经省委编办审核公布的《权责事项清单》,加强清单动态管理,在厅门户网设置“行政权力事项清单”专栏,及时更新、公布经审核通过的取消、下放等事项清单,接受社会监督。

  (二)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深入学习贯彻国务院《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713号),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制度,推进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

  (三)加强法律顾问工作。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在重大行政决策中的作用。进一步规范行政决定文书制作,推动落实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权利告知制度。

  (四)依法开展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进一步规范行政行为。全年受理一起行政复议申请案,依法作出复议决定。依法应诉三起行政诉讼案,二起已胜诉,一起一审胜诉(尚在二审审理中)。

  (五)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坚持方便群众知情、便于群众监督的原则,完善政务公开组织领导和规范管理,拓宽政务公开渠道,创新政务公开方式,提高政务公开信息化、集中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20〕17号)等文件精神,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进一步明确我厅主动公开内容和时限要求,统一制作各类答复模板。

  三、组织开展立法和清规等工作

  (一)协助做好立法工作。按照省人大、省政府年度立法计划,做好相关立法项目草案起草、征求意见等工作。对各类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草案及征求意见稿,认真组织研究、研提意见建议。推进本厅立法项目(省政府规章调研项目)调研工作。

  (二)加强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和备案工作。严格按照规范性文件制发的有关要求,加强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合规性、公平竞争审查。落实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本厅制定的行政规范性文件都在规定的时限内报送备案审查。

  (三)做好法规规章清理工作。按立改废释并举要求,做好有关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工作,确保本厅制发的规范性文件符合法定要求和改革需求。先后组织开展了涉及《外商投资法》《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民法典》等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工作,公布废止64份本厅规范性文件。

  四、深入推进商务系统“放管服”改革

  (一)分解落实年度“放管服”工作任务。组织落实省审改办、省营商办《2020年福建省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要点》和商务部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的相关措施的函》。

  (二)会同省发改委组织实施国家发改委、商务部联合发布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推进“全国一张清单”管理模式,进一步放宽市场准入限制。

  (三)进一步精简审批事项。《外商投资法》1月1日起施行后,我厅依法取消了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和变更审批的许可和初审转报,以及港澳服务者投资备案。9月将省级受理的自由技术进出口合同的变更登记工作调整由各地商务部门办理。

  (四)持续优化服务流程。自2月4日起,我厅所有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按照“全程网办”“快递收送”等方式实施“不见面”网上办理。简化对外经贸管理程序,引导和鼓励企业无纸化申领进出口许可证;推进技术进出口合同登记申请无纸化;实行对外投资备案和商务部审批的两种涉外经济技术展行政许可事项无纸化管理,实现全流程网办。

  (五)组织落实政务服务“好差评”制度。完善现场服务规范,在行政服务大厅设置服务标识,在服务窗口醒目位置设置评价二维码,方便办事群众自主评价。

  (六)全面落实证照的生成和应用。确认国家证照目录与我省证照目录的映射关系,梳理不再重复提交证照清单和电子证照政务服务应用事项清单,全面落实证照的生成和应用。

  (七)推进审批标准化。牵头梳理全省商务系统行政审批服务事项共计88项,省级事项颗粒度从15项提高到25项;对多个事项时限进行再压缩,省级行政许可即办件比例从9%提升到42%。我厅“单一窗口4.0版”典型经验做法入编《中国营商环境报告2020》向全国复制推广。

  五、严格规范商务行政执法

  (一)有序推进我省商务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组织落实商务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商务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的通知》,要求各地商务主管部门理顺执法职责,并结合当地工作实际,在单用途商业预付卡、汽车销售、家政服务、成品油流通等关系民众消费安全和违法违规问题易多发的领域认真开展整治工作,严肃查处并曝光违法违规案件,增强企业诚信守法意识,规范企业经营行为。

  (二)积极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更新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结合业务职能和企业经营情况变化及时对被检市场主体名录库进行动态调整。按年度“双随机”工作方案,开展了对单用途预付卡备案、成品油企业、机电产品国际招投标代理机构及招标项目、对外合作等单位(或项目)的随机抽查组织和抽查结果公开工作,并参与省有关部门组织的“双随机一公开”跨部门的联合抽查工作。

  (三)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为进一步加强执法监督,规范重大行政执法行为,推进依法行政,组织制定《福建省商务厅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试行)》,编制《福建省商务厅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目录清单》,进一步明确法制审核范围、审核内容、审核责任。多渠道公示行政执法信息,严格商务综合行政执法程序,着力提高执法办案水平和准确性。

  (四)探索“互联网+商务执法”新路径,推进“互联网+监管”工作,强化市场主体自律和社会监督。发挥福建省商务市场秩序(12312)管理平台和各级商务举报投诉中心的作用,创新我省流通领域市场监管方式,推进商务流通领域市场监管与物联网、大数据等应用技术的深度融合,进一步提升商务综合行政执法水平。

  六、扎实推进商务领域普法依法治理工作

  (一)加大机关干部学法用法力度,不断提升法治素养,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健全完善党组中心组学法、党支部学法、国家工作人员日常学法、法治培训等制度。组织厅机关干部参加“全省国家工作人员统一学法考试”(参考率与合格率均为100%);系统梳理商务专业法律知识重点,组织商务系统行政执法资格专业法律考试,推动以考促学。

  (二)认真贯彻落实普法任务和普法责任。公布我厅年度“谁执法谁普法”责任清单,重点推进《宪法》《民法典》《外商投资法》《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等法律法规宣传普及工作。及时开展疫情防控专项法治宣传活动,学习宣传《突发事件应对法》《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组织编发“疫情期间商贸企业法律问题答疑”等资料,举办“福建省防疫物资有序出口培训”,指导企业依法防控、维护合法权益。

  (三)强化普法工作基础保障。将普法工作费用列入年度经费预算,足额保障普法工作经费,确保普法宣传教育活动有效开展。持续加强法治宣传阵地建设,充分发挥厅门户网站、政务内网、办公楼LED显示屏等平台作用,做好法治宣传工作。

  (四)积极开展以案释法。结合本厅和其他单位相关行政诉讼案及热点事件,围绕案件事实、证据程序和法律适用等问题进行释法说理,开展以案释法,用身边的事例说法,贴近工作,推进依法行政,减少行政争议。

  (五)组织开展全省商务系统“七五”普法总结工作。总结五年来商务普法工作落实情况,对照检查验收标准,深入细致开展自查自评,查找差距不足,针对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进行整改,做好“七五”普法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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