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3年县域商业建设行动补助资金支持项目清单(南平市浦城县和顺昌县)调整的公示

来源:原创 发布时间:2024-12-03 16:25
相关文章:
   根据《福建省商务厅 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乡村振兴局关于做好2023年县域商业建设行动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闽商务〔2023109号)南平市浦城县和顺昌县人民政府同意并申报,我厅拟南平市浦城县和顺昌县2023年度项目清单进行调整。现将新增调整项目清单(详见附件)进行公示。公示时间自2024年123日至9日。如有异议,请于2024年129日前向省商务厅反映,公示后将由省商务厅进行项目清单调整备案。 

  联系方式: 

  1.驻厅纪检监察组 

  联系电话:0591-87270288 

  传 真:0591-87270288 

  2.市场体系建设处 

  联系电话:0591-87270231 

  传 真:0591-87801017 

  通讯地址:福州市鼓楼区铜盘路118号商务厅 

  附件:2023年福建省县域商业建设新增调整项目清单(南平市浦城县和顺昌县)

       

  福建省商务厅 

   2024年123

附件下载:
相关链接: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