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福建省商务厅 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乡村振兴局关于做好2023年县域商业建设行动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闽商务〔2023〕109号),对南平市2022年度项目清单进行调整。经南平市延平区、建阳区、武夷山市、光泽县、松溪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将新增调整项目清单(详见附件)进行公示。公示时间自2024年2月1日至2月7日(因调休,2月4号为工作日)。如有异议,请于2024年2月7日前向省商务厅反映,公示后将由省商务厅进行项目清单调整备案。
联系方式:
1.驻厅纪检监察组
联系电话:0591-87270288
传 真:0591-87270288
2.市场体系建设处
联系电话:0591-87270231
传 真:0591-87801017
通讯地址:福州市鼓楼区铜盘路118号商务厅
附件:2022年福建省县域商业建设新增调整项目清单(南平市)
福建省商务厅
2024年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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