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商务〔2023〕182号
各设区市、平潭综合实验区商务、教育、总工会、团委部门,省直有关部门人事(教育)处,有关省属(央属)企业人事(人力资源)部门,各职业(技工)院校、高等院校,各有关单位:
为推动我省电子商务发展,加快技能人才培养,大力弘扬劳模精神和工匠精神,经研究,拟举办2023年福建省电子商务职业技能竞赛。现将竞赛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福建省商务厅、福建省教育厅、福建省总工会、共青团福建省委。
承办单位:漳州职业技术学院、福建省供销合作经济学会、福州赛德科技有限公司、福建力鹰优服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由主办单位和承办单位共同成立竞赛组委会(附件3),组委会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竞赛的组织策划和报名发动工作。组委会办公室设在漳州职业技术学院。
二、竞赛项目
(一)竞赛标准
竞赛依据电子商务师国家职业技能标准高级工(三级)要 求进行。
(二)竞赛内容
采用个人竞赛模式,竞赛内容由理论知识和操作技能两部分组成,总成绩中理论考试成绩占15%、实际操作成绩占85%。理论知识采用机考,操作技能采取现场操作的办法进行,理论试题与操作技能试题由技术工作组根据国家职业标准,并结合实际,按相关标准规范和考核方法进行命制,内容包括电子商务专业理论知识考试、店铺装修、客户服务应答与业务处理、跨境电商经营策略(详见附件2)。
三、参赛资格
竞赛分为职工组和学生组。获得“全国五一劳动奖章”“福建省五一劳动奖章”等荣誉的人员不再以选手身份参加竞赛。
(一)职工组
面向企事业单位一线职工(含教师),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具有中级工(含)以上职业资格(技能等级);
2.具有助理工程师(含)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3.具有赛项所涉职业(工种)满3年工作经历,经单位推荐、相关主管部门同意。
(二)学生组
面向技工院校、职业院校、本科院校相关专业全日制在籍学生,报名需提供学生证以及身份证,每名学生可配一名指导老师。
四、奖项设置及奖励办法
(一)职工组
1.对第1名选手颁发金牌、第2名选手颁发银牌、第3名选手颁发铜牌;设置优胜奖,优胜奖原则上不超过参赛选手的20%且不超过10名。对上述选手颁发相应获奖证书。
2.对获得第1~3名的选手给予1万元/人奖励,对获得第4~5名的选手给予0.8万元/人奖励,对获得第6~10名的选手给予0.5万元/人奖励。
3.获得第1名选手,向省总工会按程序申报“福建省五一劳动奖章”荣誉称号,颁发证书、奖章(申报对象要求符合省五一劳动奖章评选条件,正式从事本岗位工作三年以上,非企业负责人)。
4.获得2-6名选手,向省总工会按程序申报“福建省金牌工匠”(如若已获得该奖项,将不重复颁发)。
5.获得第1名的代表队(或作出突出贡献的集体),向省总工会按程序申报“福建省工人(五一)先锋号(如若已获得该奖项,将不重复颁发)。
(二)学生组
1.根据成绩排名,设一等奖10%名、二等奖20%名、三等奖30%名,对选手与指导老师颁发证书。
2.对获得前2名的选手给予1000元/人奖励,对获得第3~5名的选手给予500元/人奖励,对获得第6~10名的选手给予300元/人奖励。
3.以参赛选手所在学校为单位,对参赛选手团体总分合计排名(一等奖4分、二等奖3分、三等奖2分),对获得总分前3名的学校,授予“最佳组织奖”并颁发奖杯。
4.对获得前3名(所有模块都合格,大于等于60分)的学生选手,年龄在16周岁-35周岁(2007年11月1日-1988年11月1日出生的)符合相关规定条件的向团省委申报3名“福建省青年岗位能手”称号,如若已获得该奖项,将不重复颁发。
大赛组委会将根据赛项举办情况,会同主办部门对在赛事过程中组织协调工作表现优异的单位,评选“优秀组织奖”,“ 优秀工作人员”。
福建省五一劳动奖章、福建省金牌工匠、福建省工人(五一)先锋号向福建省总工会申报;福建省青年岗位能手向共青团福建省委申报,其他获奖证书以竞赛组委会(办公室)名义、福建省商务厅代章形式颁发。竞赛成绩不合格的不予参评上述各奖项。
五、竞赛安排
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3年11月30日。
竞赛时间:2023年12月,具体时间另外通知。
竞赛地点:漳州职业技术学院。
六、报名方式
各设区市(含平潭,下同)商务部门会同教育、总工会、团委部门联合向组委会推荐参赛选手,每个设区市可推荐12名选手(职工组、学生组合计;若全省推荐选手总数不足120名,各设区市可最多推荐20名选手且全省总数不超过120名),填写《2023年福建省电子商务职业技能竞赛选手推荐表》(附件3)。选手报名时需提交以下材料:
1.选手报名表(附件4);
2.本人2寸免冠白底彩色证件照1张及电子照片(后缀名为.jpg文件,小于50K),不得使用扫描图片、翻拍照片作为电子相片;
3.身份证复印件。
各设区市可通过组织选拔赛挑选推荐选手。
七、竞赛监督
竞赛监督由福建省商务厅相关部门负责。
八、其他事项
承办单位应加强组织保障,做好竞赛活动的各项工作,合理安排赛程赛制。本次竞赛期间食宿统一安排,费用自理。
联系人:省商务厅建设处,陈剑云(0591-87816917)
承办单位:柳静芳(138****3365)、陈宗深(158****1308)、张在林(137****6288)
附件:1.竞赛选手报名表
2.竞赛选手推荐表
3.竞赛组委会名单
4.竞赛内容
福建省商务厅 福建省教育厅
福建省总工会 共青团福建省委
2023年10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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