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象、时间、方式
1.填报对象:2019年12月31日前备案(核准),且拥有境外企业10%或以上股权的境内企业。持股10%以下的企业无需填报。
2.截止时间:2020年6月20日
3.填报方式:通过商务部业务系统统一平台在线填报(网址:https://ecomp.mofcom.gov.cn)。
二、企业不按要求报送统计年报会怎么样?
1.拒绝提供对外直接投资统计资料或者经催报后仍未按时提供统计资料的境内投资者,其行为将被纳入对外投资合作领域不良信用记录并在商务部网站进行公示。
2.境内投资主体是否按照统计制度要求报送对外直接投资统计资料,已列入商务部市场监管“双随机、一公开”执法事项。
3.企业报送统计资料是享受政策支持的必要条件。
三、年报数据填报前操作
在正式填报数据前,请先核对完善境内主体信息和境外企业信息
1.登录商务部业务系统统一平台
(1)如有用户名和密码的企业,直接登录。
(2)如忘记用户名或密码的企业,请联系0591-87275069,根据工作人员提示找回密码。
2.进入对外直接投资统计页面
3.核对完善境内企业信息
(1)如境内企业信息不完善,系统将自动弹窗提示核对完善境内企业信息。
(2)如系统未弹窗提示,也请先点击“境内投资者管理”,核对境内企业信息,特别是联系人信息,如联系人已离职或非本企业员工,请及时更新联系人。
4.新增、核对完善境外企业信息
(1)进入“境外企业信息管理”页面
(2)新增境外企业
列表中完全没有或缺少某个境外企业信息,请点击“新增”添加。如果拟“新增”的境外企业不属于多层投资路径情形,可点击“从备案表中选择”导入该境外企业备案信息。
如果属于多层投资路径情形的,则此处新增的境外企业应该是第一层投资路径企业,最终目的地企业体现为该企业的“再投资企业”。
举例:
境内企业A通过香港子公司B在越南投资设立孙公司C,则B公司为第一层投资路径企业,C公司为最终目的地企业。对外直接投资统计针对的是B公司,C公司体现为B公司的“再投资企业”。
境外企业添加完成后,继续添加该企业的“再投资企业”,即最终目的地企业。
(3)核对境外企业信息
如果境外企业齐全,请点击“操作”-“修改”,查看并核对境外企业信息。
信息核对无误后,可开始境外企业年报数据填报。
此外,属于2019年并购项目的,请下载并填写下方附件3表格(2019年度对外投资并购项目汇总表),发送到Wjc@swt.fujian.gov.cn。
四、年报数据填报
1.进入“境外企业年报管理”页面
2.新增2019年期别报表
3.单个表格上报
五、年报报表填写
8张表基本情况
FDIN1表 |
境内投资者基本情况 |
反映拥有境外企业的境内投资者基本情况,有对外直接投资活动的境内投资者均需填报 |
FDIN2表 |
境外企业基本情况 |
反映报告年度非金融业境内投资者所拥有的中方控股在50%以上境外企业(包括金融业)的基本情况和经营活动情况,如境内投资者拥有的境外企业股权均为50%以下,则不需要填报;若中方控股在50%以上的境外企业由多家境内投资者构成,则由中方持股比例最大的或取得《企业境外投资证书》的境内投资者填报 |
FDIN3表 |
对外直接投资流量、存量及对外直接投资收入情况 |
反映报告年度境内投资者与其拥有的各境外企业(中方持股≥10%)之间的投资往来情况,为必填表 |
FDIN4表 |
成员企业间的债务工具情况 |
反映报告期境内投资者与境外成员企业间提供各种债务工具的投资情况,如境内投资者无境外成员企业,则不需要填报;如有境外成员企业且发生对外投资活动,则需据实填报 |
FDIN5表 |
境外企业返程投资情况 |
反映报告期境内投资者通过境外企业最终返程投资到中国内地企业(持股≥10%)的基本情况,如境内投资者报告期内无返程投资,则不需要填报 |
FDIN6表 |
境内投资者通过境外企业再投资情况 |
反映报告期境内投资者通过境外企业再投资的最终目的国家(地区)企业和项目等基本情况,如境内投资者截至报告期末未通过境外企业(首个投资目的地企业)再投资到其他国家地区的实体境外企业活动,则不需要填报 |
FDIN7表 |
境外主要矿产资源情况 |
反映截至报告期末境内投资者通过开展对外投资活动在国(境)外拥有的能源矿产、金属矿产以及非金属矿产等主要矿产资源的情况,如对外投资不涉及矿产资源,则不需要填报 |
FDIN8表 |
主要国际产能合作领域情况 |
反映截至报告期末境内投资者涉及调查表内容的国际产能合作领域(钢铁、水泥、平板玻璃、电力、汽车)境外企业基本情况,如境内投资者无调查表中所涉及的国际产能合作,则不需要填报 |
填报过程中,关于主要指标定义等问题请下载《对外直接投资统计制度》,详阅填报说明及了解指标概念后填报,切勿误报、漏报。
六、常见问题解答
问:报表填错却已上报怎么报?
答:请电话联系工作人员0591-87275069申请撤回。
问:企业和外省企业共同投资了一家境外公司,各占50%股份,是否需要两家分别填报?
答:不需要。由备案牵头单位负责填报。
问:企业通过香港全资平台公司投资了欧洲某企业,占9%的股份,是否需要填报?
答:无需填报。
问:企业几年前投资了境外某公司,正常运营后,近几年均未有投资款汇出,是否需要填报?
答:需要填报。FDIN2表可按上一年度填报,FDIN3表中需要报送存量情况。
问:企业外汇货币单位并非美元,该如何折算?
答:请按国家外汇局2019年年末汇率(2019.12.31)进行换算。
问:境外公司财务年度为每年的7月至次年6月,该如何填报?
答:按企业实际财务年度填报(2019.7-2020.6)。如至报送日尚无数据,可按上年度实际数据填报。
问:境外企业已于2019年撤(注)销,流量和存量应该如何填报?
答:填报相应的负流量,将期末存量调整为0,然后将该境外企业的状态调整为撤(注)销。
联系电话
0591-87245069
0591-87581808
0591-87810581
附件:年报操作参考材料
1.对外投资统计制度
2.数据填报常见问题及答疑
3.2019年度对外投资并购项目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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