冀政办字〔2022〕169号
石家庄、秦皇岛、唐山、廊坊市人民政府,省政府有关部门:
为推动我省综合保税区高水平开放高质量发展,结合实际,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按照省委十届二次、三次全会部署,加快推进综合保税区实行高水平贸易和投资自由化便利化政策,加强区域协同,努力营造一流营商环境,提高综合保税区发展质量。充分挖掘综合保税区加工制造、国际贸易、物流分拨、保税仓储、检测维修、研发设计、商品展示等功能优势,主动谋划引进一批国内外产业龙头和标志性重大产业项目;借鉴国际国内经验,形成本地特色,逐步发展为具有国际国内影响力和竞争力的加工制造、研发设计、物流分拨、检测维修和销售服务等5个中心,努力打造河北对外开放新高地。
二、主要目标
全省综合保税区高质量发展取得重要进展,政策体系更加完善,功能定位更加清晰,创新驱动显著增强,形成产业发展更具活力、贸易发展更为便利、创新业态全面发展的良好局面,成为引领河北开放创新发展的新高地。
到2023年,各综合保税区的产业结构和布局进一步优化,产业招商成效明显,项目集聚发展。全省综合保税区外贸进出口总值达到700亿元,经营总收入达到400亿元,活跃企业数达到165家。
到2025年,各综合保税区加快创新发展,区域经济辐射带动能力稳步提升,全省对外开放新高地作用日益凸显。全省综合保税区外贸进出口总值达到1100亿元,经营总收入达到600亿元,活跃企业数达到245家。
三、重点任务
(一)严格规划建设管理。按照国家批复四至范围和面积进行规划建设,集约、高效利用土地资源,提高土地利用率和综合运营效益。合理规划周边区域用地,为未来发展预留空间,支持在综合保税区周边规划建设配套功能区。(责任单位:石家庄、秦皇岛、唐山、廊坊市政府,省自然资源厅)
(二)增强招商引资效能。石家庄、秦皇岛、唐山、廊坊市要加强统筹综合保税区招商引资工作,引导优质资源要素优先向综合保税区集聚。各综合保税区要设立专门招商机构,选优配强招商队伍;加大招商力度,创新招商方式,大力开展市场化专业化招商,瞄准世界500强、中国500强、大型央企、行业领军企业,吸引符合主导产业方向、产业链条全、技术实力强的先进制造业企业、加工贸易企业以及上下游配套企业、外贸综合服务企业向综合保税区集中;大力发展符合要求的销售、物流、检测、维修、研发等生产性服务业,推动技术创新和产业转型升级。(责任单位:石家庄、秦皇岛、唐山、廊坊市政府,省商务厅、石家庄海关)
(三)强化产业项目支撑。石家庄、秦皇岛、唐山、廊坊市和各综合保税区要牢固树立“项目为王”理念,不断强化产业项目对综合保税区发展的支撑作用。石家庄综合保税区重点引入飞机维修、生物医药、加工制造等产业项目,重点打造研发设计、加工制造中心。秦皇岛综合保税区重点引入装备维修、汽车零部件制造组装类产业项目,重点打物流分拨、加工制造中心。曹妃甸综合保税区重点引入汽车贸易服务、冷链仓储物流加工等产业项目,重点打造新型销售服务、物流分拨中心。廊坊综合保税区重点引入现代商贸物流、食品加工、文化贸易等产业项目,重点打造加工制造、销售服务中心。北京大兴国际机场综合保税区重点引入生物医药保税研发生产、航空维修等产业项目,重点打造研发设计、物流分拨中心。(责任单位:石家庄、秦皇岛、唐山、廊坊市政府,省商务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文化和旅游厅、省市场监管局、石家庄海关)
(四)加强口岸功能建设。支持符合条件的综合保税区积极申请和利用各类指定监管场地,开展进境粮食、水果、肉类、冰鲜水产品等商品仓储及加工业务。支持药品进口口岸功能向石家庄综合保税区延伸,支持申请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药品试点。支持曹妃甸综合保税区扩大汽车整车进口规模,申请开展平行进口汽车业务。支持秦皇岛综合保税区、廊坊综合保税区依托周边空、海港口岸功能积极拓展业务范围,增强招商引资核心竞争力,提升对外开放水平。支持北京大兴国际机场综合保税区区港一体化发展,实现口岸保税功能叠加。(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石家庄海关、省商务厅、省药品监管局,石家庄、秦皇岛、唐山、廊坊市政府)
(五)促进内外贸一体化。支持综合保税区内加工制造企业利用剩余产能承接境内区外委托加工业务,对于综合保税区内企业使用已解除监管的机器、设备接受区外企业委托开展加工业务的货物,采取便捷进出区管理模式。允许生产加工的货物向国内销售时按其对应进口料件征收关税。积极稳妥推进有需求企业申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试点。支持非保税货物入区实施按状态分类监管。(责任单位:石家庄海关、省税务局,石家庄、秦皇岛、唐山、廊坊市政府)
(六)推进贸易便利化。在综合保税区内进一步推广应用“提前申报”“两步申报”“四自一简”等便利政策。简化进出区管理,企业可自主选择按月或按季办理“分送集报”手续。促进货物便捷流转,实现卡口无感化快速通关,与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和保税监管场所点对点流转。进一步优化各类商品检验模式,允许第三方检验机构参与进出区商品检验,入区食品采取“抽样后即放行”、动植物产品采取“先入区,后检测”等便利化措施。(责任单位:石家庄海关,石家庄、秦皇岛、唐山、廊坊市政府)
(七)培育新产业新动能。鼓励综合保税区内企业按照国家公布的维修产品目录开展保税维修业务。支持研发创新机构在综合保税区发展,研发使用的进口消耗性物料根据实际耗用情况据实核销。支持综合保税区内企业开展高技术含量高附加值的航空航天、工程机械、数控机床等再制造业务。支持综合保税区开展大型装备融资租赁业务。允许综合保税区内企业开展国际服务外包业务,促进跨境贸易发展。(责任单位:石家庄、秦皇岛、唐山、廊坊市政府,省商务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石家庄海关)
(八)做优跨境电子商务特色品牌。支持石家庄综合保税区做大做强跨境电子商务1210业务,利用区位优势发展跨境电子商务集货中心,鼓励发展直播带货等新模式。支持秦皇岛综合保税区利用跨境电子商务“线下展示、线上销售”相结合模式扩大面向东北亚的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业务,开拓面向欧美的跨境电子商务出口业务。支持曹妃甸综合保税区建设以“跨境贸易+数字经济”为特色的跨境电子商务区,加快推进跨境电子商务中心仓项目建设,鼓励企业利用跨境电子商务扩大出口。支持廊坊综合保税区建设功能完备、配套完善的跨境电子商务产业园,面向京津消费市场,打造跨境电子商务华北分拨中心。支持北京大兴国际机场综合保税区开展跨境电子商务进口直邮分拣、出口集拼和展示销售等业务。(责任单位:石家庄、秦皇岛、唐山、廊坊市政府,省商务厅、石家庄海关、省邮政公司)
(九)优化企业信用管理。支持综合保税区内企业申请高级认证企业,优先开展信用培育认证。对新设的研发设计、加工制造企业,经评定符合有关标准的,直接赋予最高信用等级。支持海关、市场监管、税务、金融机构等部门企业信用等级互认,将综合保税区内经营纳税信用良好、项目有前景、技术有竞争力的企业优先纳入诚信经营白名单并给予更多便利,提升政策获得感。(责任单位:石家庄海关、省市场监管局、省税务局、人行石家庄中心支行,石家庄、秦皇岛、唐山、廊坊市政府)
四、保障措施
(一)落实属地责任。石家庄、秦皇岛、唐山、廊坊市政府对综合保税区建设发展负主体责任,应将综合保税区发展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在干部配备、财政支持、土地保障等方面要给予重点支持。各综合保税区行政管理机构具体负责综合保税区规划建设、运行管理、安全生产、区内企业和人员管理等事宜,加强基础设施的日常维护和升级改造。北京大兴国际机场综合保税区按照北京市、河北省共同确定的相关管理办法落实具体责任。(责任单位:石家庄、秦皇岛、唐山、廊坊市政府,省商务厅、石家庄海关)
(二)加强金融支持。支持综合保税区加快发展;支持政策性金融机构、商业银行等根据园区产业特点,量身定制,为园区项目建设和企业运营提供信用贷款、出口信用保险、融资担保等金融服务。(责任单位:省地方金融监管局、河北银保监局、人行石家庄中心支行,石家庄、秦皇岛、唐山、廊坊市政府)
(三)强化绩效评估结果运用。每月通报综合保税区主要运营指标完成情况。每年根据海关总署公布的综合保税区发展绩效评估结果,对综合排名进位的给予通报表扬,排名退后的给予通报批评;对绩效评估结果C类的,由省政府约谈所在市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制定整改提升措施。(责任单位:省商务厅、石家庄海关)
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2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