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印度尼西亚议会决定重启停滞的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法案(RUU EBT)讨论进程,争取于今年10月、在巴厘岛G20峰会召开前审批通过。该法案提议政府采取财政激励和政府保障等政策支持,以促进新能源及可再生能源发展,但批评人士认为其对煤炭行业让步过多,或造成印尼能源转型进程延后。
该法案争议焦点主要体现在如下几点。首先,该法案覆盖对象除可再生能源外还有新能源,而政府将煤层气、液化煤、气化煤等煤基燃料与氢能、核能一并划入新能源类别,或将使相应能源开发商从中受益。外界批评此举间接迎合煤矿产商以及目前对下游煤炭加工及传统发电业的各投资项目。
其次,该法案建议将煤炭国内市场义务(DMO)供应比例从25%提升至30%,以确保非可再生能源企业的煤炭供应。然而,由于DMO规定无论国际煤价如何,国内供应价不能高于一定金额(目前是每吨70美元),相当于给燃煤电厂等传统燃料能源企业发放间接补贴,反而会刺激更多煤炭等传统燃料消费。议会第七能源委员会副主席埃迪·索帕诺表示,关于增加DMO比例一事仍“有待讨论”。
另外,外界关注此次法案是否会修改目前抑制可再生能源发展的定价体系。现行法规将大规模可再生能源项目的上网电价(FIT)与地区能源发电平均成本“基准价格”(BPP)挂钩,如地区BPP明显高于全国则加设比照上限。该定价体系让可再生能源在煤炭能源使用占比较大的地区因经济因素难以大规模推行。如爪哇-巴厘电网中的爪哇岛用电量占全国一半,BPP为0.062-0.063美元/千瓦时,低于可再生能源的发电成本价。
该法案试图通过对可再生能源进行补贴,以弥补其生产成本无法与传统燃料开展竞争的劣势,并拟从政府预算、出口税、碳交易研究费用中拨款建立一项可再生能源基金,用于建设相关基础设施并为开发商提供激励。过去三年,印尼政府一直承诺将通过一项总统令来改善可再生能源的经济效益,现在将等待新法案审批通过。在目前的政策环境下,印尼可再生能源的发展机会可能主要是在偏远地区替代价格昂贵的柴油发电。
此外,印尼议会提议在2024年之前用可再生能源取代所有的柴油发电厂,并计划在2045年开启首个核电站运营,但建造和运营等事务只允许国企参与,这与国有电力公司(PLN)透露的2040年左右开启核能源运用的计划大致同步。此次能源法案规定,将组建一个核电站咨询委员会负责核能相关政策的制定工作。
为助力二十国集团共同实现经济复苏,印度尼西亚有三个全球国家优先事项,即加强全球卫生架构、实现基于数字的经济转型和加快能源转型,其中加速能源转型为重点。其中,主要议程的实现非常急迫,即确保能源可及性、扩大智能和清洁能源技术、推进能源融资。这种进展必须促进可持续发展、促进教育、创造就业和技术转让。目前的能源状况仍然高度依赖于化石能源。石油生产数据正在下降,而消费量却在上升。这就是需要使用替代能源来降低对进口石油的依赖的原因。在能源组合中,占主导地位的仍然是化石燃料,如原油、天然气和煤炭。同时,可再生能源也是本国自身价值所在,是可再生能源的潜力所在。另一方面,印尼致力于降低温室气体排放,转向低碳能源。作为实现绿色经济和可持续发展的战略,在实施时有赖于利益相关者之间坚定承诺,密集沟通,加强协作,同时需要巨大的资金投入。这一承诺必须伴随着使用高效和平等的最终产品,并且凸显变革意识。这一过程可通过提高使用可再生能源的效率以及使用清洁发电技术来进行,包括开发电动汽车等。
印度尼西亚也在准备和实施经济工具,即碳定价。这一工具基本上是为通过各种生产、活动和服务产生的碳排放定价。这一实施有望鼓励行业提高对环境的认识,并在一定程度上减少温室气体排放。碳经济定价有作为实现气候变化目标的替代资金的作用。政府实施了关于法规协调的第7号法令,以及关于各种工具的基础、经济碳定价的总统令等。2001年,印尼政府已经启动了抵消信贷,其中涉及部分电力生产商,包括国有和私营电厂。除此之外,印尼政府还将与国际组织开展合作,对与贸易计划相关的政策发展进行评估和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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