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地区海关出台11条措施帮扶企业复工复产
发布时间:2020-02-20 16:04 点击数: 字号:T | T
近日,榕城海关会同福州长乐机场海关、马尾海关制定了帮扶企业“战疫情、稳外贸”的4方面11条措施,全力支持福州市外贸企业复工复产。
通关“零延时”
实施“全通申报、集中处置”快速通关模式,在已有的受理专窗和通关绿色通道的基础上,将与防疫相关的进口生产物料、设备纳入“全通申报”专用通道,进口防控物资随到随验、即到即提;加快口岸验放,支持农产品、食品、生活消费品、大宗矿产品以及空运鲜活、集成电路等高价值产品进口,保障国内市场供应。简化涉及治疗、预防、诊断的特殊物品通关手续,凭相关主管部门证明予以放行,免于卫生检疫审批。
减税“零等待”
第一时间指导企业办理捐赠物资、防疫物资扩产设备、防控所需疫苗、药品及医疗器械科研攻关商品进口的减免税手续;2020年1月申报的汇总征税报关单,企业可在2月24日前完成应纳税款的汇总电子支付。对于缴款期限在2020年2月3日至2月9日期间的税款缴款书,可顺延至2月24日内缴纳税款,1月31日至2月24日期间产生的税款滞纳金不予计征。鼓励企业积极运用汇总征税、新一代电子支付、关税保证保险等多种方式,降低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融资成本,提升资金使用效率。
作业“零见面”
支持复工复产企业通过单一窗口、“海关互联网+”等方式网上办理行政许可、企业注册备案、原产地证书签发等海关业务,法定必须现场验核的纸面单证可通过EMS方式邮寄。多渠道拓展网络稽(核)查关企信息沟通和材料往来方式,支持企业通过邮箱、QQ、微信、快递等方式与海关交流沟通,减少对复工复产企业生产经营的影响;涉及对疫情防控物资生产经营企业开展稽(核)查的,暂停稽(核)查程序。推行担保核批作业无纸化。
服务“零距离”
加大对复工复产的加贸保税企业的政策支持;对因疫情影响造成手(账)册超过有效期的,可根据复工复产实际需要办理延期手续。扩大加贸保税免担保适用范围,除法律法规明确要求外,免除企业担保。加大对复工复产的出口企业的标准技术服务;及时发布预警信息,为企业提供进口国认可的海关检验检疫标准技术支持,开辟水产品、烤鳗、茶叶、食用菌等重点出口产品绿色通道,帮助企业降低成本、减少损失。加大对复工复产的重点企业的个性化帮扶;对高级认证企业,开展一对一电话回访,主动了解复工复产遇到的困难问题并及时协调解决。将协调员机制适用范围由高级认证企业扩大到涉及疫情防控的一般认证企业。对涉及疫情防控生产的企业,制定个性化帮扶方案,提供一揽子、一站式便捷海关服务。
附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