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什么样的企业有资格成为承储企业?
答:成为承储企业需同时满足多项条件,主要包括:
1. 规模要求: 养殖场必须在福建省内,全年存栏的能繁母猪数量在1000头以上,同时60公斤以上的育肥猪不少于2000头。
2. 资质与信誉: 必须符合国家活猪储备基地场的资质标准,并且近三年内没有不良信用记录、违法违规记录,未发生过重大安全或疫情事件。
问:承储企业能获得多少补贴?补贴如何发放?
答:
1.补贴标准: 按每头生猪每年112元的标准给予财政补助。
2.发放流程: 年度储备任务完成后,商务厅按程序审核后会同省财政厅下拨资金。
3.重要前提: 如果储备期间生猪的数量、质量不达标,将无法获得补助。
问:储备生猪在栏期间有哪些具体的管理要求?
答:生猪储备实行专栏储存、专人管理、专账记载和挂牌明示,确保账账相符、账实相符、质量良好和储存安全。承储企业不得擅自动用储备生猪,不得虚报储备生猪数量,不得自行变更储备生猪饲养专栏。储备生猪饲养专栏应有专栏标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将储备生猪对外进行抵押、质押或者清偿债务。
问:如果承储企业因自身原因无法完成储备任务,会有什么后果?
答:管理办法对此有明确的处理机制:
1.计划调整: 如果个别承储企业无法完成计划,省商务厅有权调整或直接取消其储备计划。
2.任务再分配:被取消的储备任务将调剂给其他符合条件的承储企业,从而保证省级储备总规模不受影响。
3.承担后果:因企业自身原因导致任务失败的,不仅无法获得当年的财政补助,还可能被取消承储企业资质。
问:如何成为承储企业?
答:承储企业采用“后备承储企业库+企业定期轮换”模式确定。符合承储企业资格条件的均可自愿申报,经各地商务部门初审、省商务厅复核后列入后备承储企业库,并实行动态管理。每年度由各地商务部门从后备承储企业库中推荐,并经省商务厅组织现场核验后,按照布局合理、便于监管的原则,确定生猪储备承储企业及其储备数量,承储企业原则上实行每年轮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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