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促进服务消费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国发〔2024〕18号,以下简称《意见》),按照十一届省委财经委员会第九次会议部署和省政府工作要求,推动我省服务消费高质量发展,省商务厅会同有关单位牵头制定了《福建省促进服务消费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经省政府同意,由14个部门联合印发实施。
一、起草背景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服务消费工作。7月30日召开的中央政治局会议强调,要把服务消费作为消费扩容升级的重要抓手,支持文旅、育幼、家政等消费。今年8月,国务院发布《意见》,对促进服务消费高质量发展作出全面、系统部署。随后,省政府领导对贯彻《意见》作出批示,要求由省商务厅会同相关单位建立工作机制,统筹协调,推动《意见》各项措施任务落实到位。9月25日,十一届省委财经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听取我省优化和扩大服务供给,激发服务消费潜能情况汇报,要求各部门顺应消费变化新趋势,推动服务消费扩容提质,进一步提升服务消费供给质量、激发服务消费动能、优化服务消费环境。
二、主要内容
《实施方案》聚焦提升基础型消费、拓展改善型消费、培育新型消费、增强消费动能、优化消费环境等重点任务,提出了22项具体工作举措。
(一)提升基础型消费。一是创新发展新闽菜。突出“山海融合·敢为天下鲜”新闽菜特色,优化餐饮服务品质。二是优化养老托育服务供给。建设完善“福见康养”公众服务平台,培育一批品牌化、连锁化、规模化的养老托育企业。三是推动家政服务消费提质扩容。加强家政服务信用体系建设,积极推行电子版“居家上门服务证”。四是增强居住服务供给能力。培育一批中高端酒店和民宿品牌,鼓励创新发展“物业服务+生活服务”模式。
(二)拓展改善型消费。一是推广福文化引领服务消费。传承弘扬中华福文化等特色文化资源,打造“文创福建”品牌,促进两岸文化交流。二是提升文艺和影视发展平台。组织开展福建艺术节等重大文化活动,推动开展“跟着电影去旅游”、全省电视节目创新大赛等。三是打造特色旅游目的地。打响“清新福建”品牌,让国内外游客“来福建,福气多,一路山海一路歌”。四是激发体育服务消费潜能。大力培育和引进国内国际品牌赛事,推动体育赛事进景区、进街区、进商圈,举办海峡两岸棒垒球推广交流、体育嘉年华等活动,推动全民健身。五是更好满足教育培训消费需求。推动开放优质教育资源,推动引进有资质的第三方机构提供非学科类优质公益课后服务,持续扩大老年教育培训资源供给。
(三)培育新型消费。一是提高服务消费绿色化水平。推广“以竹代塑”等新理念和应用场景,建立健全绿色低碳服务标准、认证、标识体系,提升物流领域绿色化水平。二是加快服务消费数字化赋能。全面推进数字商贸建设,继续办好电商主播大赛,推动智慧商圈和数字文旅融合发展。三是促进健康消费服务。支持发展中医药特色健康服务,推动建立医疗、医保、医药“三医”数据共享机制。
(四)增强消费动能。一是丰富服务消费活动。聚焦春节、国庆等重要假日节点,常态化组织开展服务消费提质惠民行动,鼓励开展服务消费推广活动。二是释放会展发展活力。高质量办好系列品牌展会和活动,深化会展业与文化、旅游、体育等产业融合发展,鼓励有条件地市培育壮大一批专业化展会。三是推进服务消费品牌培育和标准化建设。结合各类消费促进活动开展“寻福”“造福”“送福”“享福”行动,助力中华福文化创新性发展,鼓励积极开展新型消费标准研制。四是加强服务领域招商引资和融合发展。积极争取率先复制推广国家服务业扩大开放试点示范创新成果,吸引更多国际知名企业投资、更多服务业态落地福建。
(五)优化消费环境。一是强化跨部门监管。持续强化对互联网、医疗等重点领域跨部门监管,切实维护好营商环境和经营者合法权益。二是引导诚信合法经营。加强省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建设,依法归集并按规定公示信用承诺、行政处罚、违法失信、抽查检查结果等信用信息。三是完善综合交通和流通网络水平。促进重点城市轨道交通与其他交通方式融合衔接,积极探索“空铁联运”融合发展新模式,完善县域商业体系,提升城乡生活服务便利水平。
(六)保障措施。一是建立促进服务消费发展工作协调机制,强化统筹谋划。二是夯实服务消费人才队伍支撑。持续完善生活服务相关学科专业设置和培养方案,将相关专业纳入我省年度紧缺急需人才引进指导目录,鼓励生活服务业领域高层次人才申报省高层次人才认定。三是加强服务消费财政金融和统计支持。引导社会投资服务消费领域,推动保险机构提供便捷优惠的保险产品,加强数据收集和分析预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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