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6月8日,巴西外贸委员会管理执行委员会(GECEX)发布2026年第910号决议,对原产于中国的聚酯纤维纱线[葡萄牙语:filamentos texturizados depoliéster (fios de poliéster)]作出反倾销肯定性终裁,决定征收160.04-788.35美元/吨的反倾销税(征税详情见附表),有效期为5年,但出于公共利益考虑,该措施暂停实施。本案涉及南共市税号5402.33.10、5402.33.20和5402.33.90项下的产品。本决议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2024年12月27日,巴西发展、工业、贸易和服务部外贸秘书处发布2024年第79号公告,应巴西国内行业协会Associação Brasileirade Produtores de Fibras Artificiais e Sintéticas (ABRAFAS)于2024年7月31日提交的申请,对原产于中国的聚酯纤维纱线发起反倾销调查。案件倾销调查期为2023年4月至2024年3月,损害调查期为2019年4月至2024年3月。2025年7月21日,巴西发展、工业、贸易和服务部外贸秘书处发布2025年第58号公告,对原产于中国的聚酯纤维纱线作出反倾销肯定性初裁,但不建议征收临时反倾销税,继续进行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