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祥通金山石化有限公司(加油站)等企业:
根据《成品油市场管理办法》(商务部令2006年第23号)、《福建省成品油市场管理规定》(闽经贸市场〔2007〕237号)等有关文件规定,经审查,现就你们申请布点(有业主)规划确认事项通知如下:
一、同意福州祥通金山石化有限公司(加油站)提出原址改扩建规划确认申请。
二、同意平潭综合实验区顺鑫油料有限公司山边加油站提出原址改扩建规划确认申请。
三、同意莆田市秀屿区诚信加油站提出原址改扩建规划确认申请。
四、同意中石化森美(福建)石油有限公司龙岩上杭郭车加油站提出原址改扩建规划确认申请。
五、同意龙岩市岩运石化有限公司永定马东加油站提出原址改扩建规划确认申请。
六、同意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福建惠安百崎加油站提出原址改扩建规划确认申请。
七、同意中石化森美(福建)石油有限公司漳州云霄云霄加油站提出原址改扩建规划确认申请。
八、同意南靖县龙山顺发加油站提出原址改扩建规划确认申请。
九、同意龙海市伍凤山石油有限公司(加油站)提出新建规划确认延期申请。
以上项目规划确认有效期至2021年8月。在规划确认有效期内已经完成加油站用地出让手续的,规划确认批文有效期可自动延长三年。
福建省商务厅
2018年8月22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