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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 引 号: FJ00121-3002-2018-00083   备注/文号:闽商务函〔2018〕385号
  发布机构: 福建省商务厅   发文日期: 2018-07-17

关于省政协十二届一次会议20181084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时间:2018-07-19 11:29 点击数:100 字号:T | T

黄华、雷祖云委员

  《关于加大对农贸市场标准化建设和改造的政策扶持力度的建议》(20181084号)由我厅会同省财政厅办理,现将有关情况汇总答复如下:

  一、出台政策支持城乡农贸市场发展     

  从2008年起,根据省政府《关于促进海峡西岸经济区现代流通业发展规划》的安排,我省出台了推进农村集贸市场规范化、超市化改造方案,用三年时间在省定的49个财政转移支付县开展集贸市场建设和改造,2008年度有45个项目完成建设和改造,完成总投资1.32亿元,新增年交易额5.51亿元;2009年度有100个县乡集贸市场完成建设和改造,项目总投资超2.36亿元,有效地改善了我省财政转移支付和经济欠发达县乡(镇)部分集贸市场规模偏小,设施陈旧,功能简陋的问题,改善了县乡(镇)居民购物环境,丰富了市场经营品种,方便了群众交易与消费,促进了农村商品流通。

  2013年,为改善城乡居民日常购物环境,系统推进我省城区菜市场(含市县城区及省试点小城镇的农贸市场、生鲜超市,下同)的建设,让广大民众能够方便、实惠、放心地采购鲜活农副产品。经省政府同意,原省经贸委(2014年机构调整后,相关内贸职能转至我厅)、省财政厅、省住建厅联合印发了福建省推进城区菜市场建设管理三年行动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此后三年的工作中,我们实际上将原方案的促进范围由城区扩大至全省城乡。《方案》实施三年(2013-2015年)来,经省、市、县各级领导和商务部门的共同努力,全省逐步健全了以标准化菜市场为主要载体的生鲜零售网络,城乡菜市场服务体系更趋完善,有力推进了全省菜市场的整体建设水平,较好规范了各类农副产品零售终端,广大城乡居民放心、方便、实惠的购物环境得到了进一步改善。省财政每年安排3000万元支持100个城乡菜市场建设、改造提升,三年间共支持了300家菜市场的建设和改造,共新增成交额近50亿元,新增税利1.4亿元,惠及人口近千万,实现城区人均拥有菜市场面积0.1平方米以上。市、县也配套相应资金,推进城乡菜市场发展。其中龙岩市累计完成并验收达标的省级扶持菜市场新建改造项目46个。

  2016年和2017年,我厅会同省财政厅,继续安排省级专项资金继续支持包括城乡菜市场在内的各类商品交易市场建设、改造。对投资总额不少于200万元项目予以支持对包括武平、长汀、连城等23个省级重点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的项目投资额降为100万元,同时对原中央苏区、革命老区县(市、区)申报的项目给予适当倾斜。

  二、吸收委员建议情况

  今年我厅会同财政厅安排专项资金时,充分考虑各位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提出的建议,对包括龙岩在内的山区设区市在资金分配上予以倾斜。同时在制定《福建省商务厅 福建省财政厅关于2018年市场体系建设资金使用要求的通知》(闽商务建设〔2018〕3号)时,根据代表和委员的建议,降低了支持门槛,投资总额不少于100万元项目予以支持对包括武平、长汀、连城等23个省级重点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的项目投资额降为50万元,为2016年、2017年项目条件的一半。补助标准2016年、2017年的不高于项目投资额30%提高至50%确认补助金额。该项资金采取因素法分配至各设区市,由各设区市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具体实施细则并组织实施。

  同时各设区市可结合县市财政资金以及省级商务其他项目结余资金,23个省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还可以结合省级切块下达的县域产业发展等资金,加大力度支持农贸市场建设改造。此外,省供销社部门预算安排的新网工程专项资金也采取因素法分到县(市、区),各地可按规定对包括农贸市场改造在内的项目给予扶持。

  再次感谢您们对我省农贸市场建设的关心与关注。欢迎今后继续提出宝贵意见。

  

  领导署名:陈安生  

  联 系 人:陈秋明  

  联系电话:0591-87817354

                                     福建省商务厅

                                         2018年717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