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FJ00121-0502-2019-00097 文号 闽商务〔2019〕167号
发布机构 福建省商务厅 生成日期 2019-07-22
标题 福建省商务厅关于公布2019年度省级扶持境外专业优质展会名单的通知
内容概述 福建省商务厅关于公布2019年度省级扶持境外专业优质展会名单的通知
索 引 号 FJ00121-0502-2019-00097
文号 闽商务〔2019〕167号
发布机构 福建省商务厅
生成日期 2019-07-22
标题 福建省商务厅关于公布2019年度省级扶持境外专业优质展会名单的通知
内容概述 福建省商务厅关于公布2019年度省级扶持境外专业优质展会名单的通知

福建省商务厅关于公布2019年度省级扶持境外专业优质展会名单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7-25 1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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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设区市商务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经发局,有关组展单位、参展企业:

  为更好地发挥我省境外展会扶持政策成效,2019年省厅继续实施“百展万企”计划,并在申报程序、申报材料、资金管理等方面进行简化和完善现将2019年省级扶持境外专业优质展会名单予以公布,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优化省级扶持境外展会名单

  在2018年省级境外专业优质展会基础上,根据参展实际成效,省厅研究确定2019年省级扶持119个境外专业优质展会(以下简称“百展”),鼓励外贸企业开拓多元化国际市场

  请各设区市商务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经发局及各有关单位根据省厅“百展”名单,结合本地区、本单位实际,高度重视、统筹协调、精心组织、广泛宣传,落实推动我省贸易促进工作。未列入“百展”名单的境外展会,各设区市、平潭综合实验区结合各地实际情况,利用省级财政因素法分配下达资金和本级财政资金对展位费用予以适当支持。

  二、完善境外展会政策

  加快申报审核和资金拨付进度,进一步增强企业对境外展会支持政策的获得感,从今年起,对境外展会扶持工作做如下改革创新:

  (一)简化申报材料和申报流程。2019年起,境外展会申报材料简化为仅需提供资金拨付申请表、展位照片、展位费发票、参展人员出入境情况四类必要材料。企业申报材料直接寄达或送至我厅通过政府采购确定的项目审核承办单位——福建省贸易促进中心,申报审核进展情况可在申报系统上查询,审核最终情况在省商务厅网站上公示,公示期过后,不再受理企业申报或补件材料。

  (二)建立境外观察员制度。依托境外机构作为观察员对“百展”项目现场核查,以及委托福建省贸易促进中心对“百展”每年随机实地抽查10场以上等,通过以上工作机制,增加了解企业参展的真实性,各有关组展单位和参展企业应予以积极支持和配合

  (三)预先设定扶持展位数和资金额度。今后,企业参展项目需通过申报系统预申报项目计划,未预报项目计划的企业不享受补贴支持。2019年8月1日起,参展的项目需预申报计划。

  (四)加强境外展会管理。省厅组织境外展会资金绩效和资金执行情况评估,根据评估结果和有关建议,逐步完善境外展会的考核管理机制,建立黑名单制度,并结合评估结果对“百展”名单进行调整。

 

  附件:2019年度省级扶持境外专业优质展会名单

 

                                         福建省商务厅

  2019年7月22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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