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FJ00121-0502-2021-00047 文号 闽商务〔2021〕123号
发布机构 福建省商务厅 生成日期 2021-07-28
标题 福建省商务厅关于做好第18届中国—东盟博览会参展参会工作的通知
内容概述 福建省商务厅关于做好第18届中国—东盟博览会参展参会工作的通知
索 引 号 FJ00121-0502-2021-00047
文号 闽商务〔2021〕123号
发布机构 福建省商务厅
生成日期 2021-07-28
标题 福建省商务厅关于做好第18届中国—东盟博览会参展参会工作的通知
内容概述 福建省商务厅关于做好第18届中国—东盟博览会参展参会工作的通知

福建省商务厅关于做好第18届中国—东盟博览会参展参会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8-02 17: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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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设区市商务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经发局,各相关开发区管委会及相关企业:

  东博会是由商务部和东盟10国政府经贸主管部门及东盟秘书处共同主办,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承办的国家级重点展会,具有特殊的国际影响力,也是我厅重点支持的境内展会之一。根据商务部外贸发展事务局发来的《关于请协助邀请企业参加第18届中国-东盟博览会的函》(商贸促局函〔2021〕176号)的精神,为充分发挥中国-东盟博览会(以下简称“东博会”)经贸促进的平台作用,进一步拓展国际市场,推动我省开放型经济发展,我厅将继续组织本省企业参加东博会我省将继续参加9月10-13日在广西南宁举办的第18届东博会。今年拟采取线上线下同步举办的方式。现将做好第18届东博会参展参会工作通知如下:

  一、展会概况

  第18届东博会以“共享陆海新通道新机遇,共建中国—东盟命运共同体”为主题,将同步举办实体展和云上东博会,围绕“提升战略互信”策划多场重要活动,围绕“提升经贸合作”策划系列经贸活动,围绕“提升科技创新”策划科技和数字经济交流活动,围绕“提升抗疫合作”策划卫生交流活动,进一步拓展平台功能,从服务10+1合作拓展到服务RCEP和“一带一路”沿线,加强省际合作、央地合作,服务“双循环”新发展格局,完善“云上东博会”功能,实行全年在线常态化运行。

  本届东博会总展览面积10.4万平方米,设置商品贸易、投资合作、先进技术、服务贸易、国家/“魅力之城”五大专题。中国商品展示类别为智能装备、信息技术、绿色建材、公共防疫及卫生与生产设备、防疫消毒及清洁用品、防护设备及软件系统等;东盟及区域外商品展示类别为食品饮料、生活消费品、大宗商品和服务业产品等。

  二、主要工作

  (一)商品贸易展区

  我省拟结合东博会组委会的要求,重点组织省内机械设备(食品加工及包装机械等)和建筑材料(门窗幕墙、室内装饰材料等)行业两类优质企业参加本届东博会商品贸易展,我厅将根据展位情况予以安排。目前,已向大会组委会争取到62个室内标准展位,拟采用简特装方式布展,展示福建企业的风采。

  大会组委会为本届东博会参展企业免费提供云上东博会展位。展期内,参展企业可和意向买家交换电子名片。针对买家发起的咨询内容,参展企业可以在线交流沟通。具体待大会组委会明确后,另行通知操作方式。

  请各设区市商务局、相关开发区管委会组织符合东博会参展范围的行业企业参展,加强与东盟各国的采购对接,争取订单,进一步拓展东盟市场。

  (二)福建形象展区

  本届“东博会”我省将设立“福建省形象展区”,针对东盟客商,开展宣传、推介、招商活动。

  请各设区市商务局与相关开发区管委会提供产业园区、项目等视频、图片、文字素材。鼓励和支持有兴趣的设区市或平潭综合实验区展示本市(区)形象或开展对东盟国家招商推介工作。

  (三)主要经贸活动

  第18届“东博会”设置商品贸易、投资合作、先进技术、服务贸易、国家/“魅力之城”等五大专题,每个专题都安排了内容丰富的经贸交流促进活动,主要包括举办东盟商品采购对接会、国际买家专场采购对接会和建材、食品加工和包装机械、电力设备与新能源、电子环保等行业对接会等。

  大会组委会为本届东博会参展企业免费提供参加对接活动的机会。线下参会方式请参阅组委会届时提供的参会指南,线上参会方式待大会组委会明确后另行通知。

  请各设区市商务局与相关开发区管委会积极组织企业参加上述贸易投资促进活动,获取更多经贸合作信息和商机,进一步深化与东盟国家的经贸交流与合作。

  (四)申报要求

  1.请拟申请第18届东博会的企业于8月10日前通过福建省参展企业报名二维码申报展位。我厅将对各单位推荐企业和产品进行筛选后,确定最终参展参会企业名单。

(福建省参展企业报名二维码)

  2.东博会实行企业自愿参展原则。为维护东博会展位管理秩序,凡申请东博会展位的企业,请在提交申请展位的同时,缴纳“展位申请保证金”。展位申请一经确认安排,即不能随意退展。

  (1)每申请一个展位交纳5000元保证金,交易团凭缴纳保证金凭证进行展位分配确认,保证金将在展会结束查明无违规后原账户退还。

  (2)已分配到展位后,参展企业因自身原因不能参展的,保证金不予退还。如最终未分配到展位,展位分配结束后交易团将全额退还保证金。

  (3)保证金请于8月13日前汇至以下指定账号,并将付款水单注明“第18届东博会福建省代表团参展保证金”,扫描件发送至邮箱misako814@fjtpc.org。

  账号名称:福建省贸易促进中心

  账   号:116020100100057543

  开户行:兴业银行福州屏山支行

  (五)注意事项

  东博会是福建与东盟经贸合作的平台,也是我省企业开拓东盟市场的重要窗口。请各设区市商务局、相关开发区管委会、各参展企业高度重视,积极参展,认真组织实施,确保东博会的各项筹备工作顺利进行。

  三、参展扶持措施

  为支持企业开拓东盟市场,我厅将“东博会”列入2021年重点支持的境内展会,本次活动的展位费、公共布展费用及部分物流费用由我厅专项资金支持,参展企业的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各地商务主管部门等参会人员的交通和食宿费用自理。对自行参展的企业不予补助。

  四、联系方式      

  福建省商务厅亚洲处

  联系人:许 洁

  电  话:0591-87270192        

  传  真:0591-83226373   

  福建省贸易促进中心

  联系人:高济鸿 苏丽贞

  电话:0591-87304190

  邮箱:misako814@fjtpc.org

  福建省商务厅

  2021年7月28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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