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化集团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福建莆田涵江加油站等企业:
根据《成品油市场管理办法》(商务部令2006年第23号)、《福建省成品油市场管理规定》(闽经贸市场〔2007〕237号)等有关文件规定,经审查,现就你们申请布点(有业主)规划确认事项通知如下:
一、同意中国石化集团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福建莆田涵江加油站(中石化森美(福建)石油有限公司莆田涵江加油站)提出迁建到莆田市涵江区南环城路与涵庭路交叉附近(嘉能锅炉旁)(占用收回规划编号C402015)规划确认申请。
二、同意福建高速中化石油有限公司提出在G1502泉州环城高速公路泉州东收费站连接线出口左侧900米新建加油站规划确认申请。
三、同意南靖县船场集星加油站提出迁建延期规划确认申请。
四、同意石狮高速出入口加油站提出新建延期规划确认申请。
五、同意晋江池店高速出入口加油站新建延期规划确认申请。
以上项目规划确认有效期至2022年11月。在规划确认有效期内已经完成加油站用地出让手续的,规划确认批文有效期可自动延长三年。
六、同意中石化森美(福建)石油有限公司福州福新加油站提出撤销原址改扩建加油站规划确认申请。
七、同意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福州销售分公司福兴加油站提出撤销原址改扩建规划确认申请。
八、同意华安县龙潭加油站提出撤销原址改扩建规划确认申请。
福建省商务厅
2019年11月21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