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FJ00121-3001-2014-00117 | 文号 | 闽商务亚﹝2014﹞1号 |
| 发布机构 | 福建省商务厅 | 生成日期 | 2014-05-29 |
| 标题 | 福建省商务厅关于做好第十一届中国—东盟博览会参展参会工作的通知 | ||
| 内容概述 | 关于做好第十一届中国—东盟博览会参展参会工作的通知 | ||
| 索 引 号 | FJ00121-3001-2014-00117 | ||
| 文号 | 闽商务亚﹝2014﹞1号 | ||
| 发布机构 | 福建省商务厅 | ||
| 生成日期 | 2014-05-29 | ||
| 标题 | 福建省商务厅关于做好第十一届中国—东盟博览会参展参会工作的通知 | ||
| 内容概述 | 关于做好第十一届中国—东盟博览会参展参会工作的通知 | ||
各设区市外经贸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经发局,各相关企业:
由商务部和东盟10国经贸主管部门及东盟秘书处共同主办的第十一届中国—东盟博览会(以下简称“东博会”)将于2014年9月中旬(具体时间待通知)在广西南宁举办。该展会是国家级、国际性经贸交流盛会,是中国与东盟国家开展经贸与投资合作的重要平台,是我厅重点组织参加的境内国际性经贸展会,我们将继续做好本届参展参会组织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展会概况
本届展会展览面积11万平方米,分设商品贸易、投资合作、先进技术、服务贸易、“魅力之城”五大专题。国内商品重点展示机械设备、电子电器、建筑材料、农产品和食品、轻工工艺产品等;东盟商品重点展示食品及饮料、生活消费品、大宗原料、服务业产品。主题国为新加坡,会期将举办主题国开馆仪式和推介活动、主题国领导人与企业家座谈会。
展会详细内容、最新动态及有关表格下载可访问中国—东盟博览会秘书处网站:http://www.caexpo.org。
二、工作任务
(一)组展工作
精选优秀企业参加主展馆的“中国商品展区”的商品展。根据往届参展效果,本届我厅将重点组织以下适合东盟市场需求的优势产品参展:
⒈食品加工与包装机械展区:食品通用机械、食品包装机械、食品加工机械。
⒉电力设备及新能源展区:发电设备、输配变电设备、电气自动化设备、电线电缆、新能源技术及应用。
⒊电子电器展区:通信设备、绿色家电。
⒋建筑材料展区:门窗幕墙、卫浴产品、新型建材。
(二)参会活动
第十一届“东博会”除设商品贸易专题外,还设立国际经济合作、先进技术、服务贸易和“魅力之城”等专题展区。其中,国际经济合作展区主要展示国际工程承包、劳务合作、资源开发、信息科技、能源开发、基础设施建设、园区招商等。
请各设区市外经贸局积极组织企业参加国际经济合作展区专题活动,以及大会安排的其他投资促进相关活动,及时向我厅有关业务处室报名。
(三)福建形象展位主题展示
本届“东博会”上我省将继续在中国“魅力之城”设立福建形象展区,约54平方米,免费提供给有兴趣的设区市或平潭综合实验区展示本地区形象。主题要求:(1)突出宣传本地区的经济发展、支柱产业及特色产业、投资环境等;(2)展示宣传省委、省政府确定的重点增长区域的投资环境介绍,包括发展规划、发展情况、招商引资项目、优惠政策等。我们将对形象展位的装修给予一定补贴。
请各单位于6月30日前将意见以书面形式反馈给我厅并请附上初步的展示主题方案。
(四)请各设区市外经贸局确定分管领导和联系人与我厅保持沟通联系;根据组展商品范围,组织一批实力强、有影响、迫切需要开拓东盟市场的企业集中参展参会。
(五)参展参会报名截止时间:2014年7月10日。
三、参展扶持措施
为支持企业开拓东盟市场,我厅将“东博会”列入2014年重点组织、优先扶持的境内国际展会,设立专项资金支持企业参展参会。具体办法如下:
(一)继续对展位费给予补助;对参展两次以上的企业,在展位分配予以优先安排。
(二)设置福建企业展览专区,并统一进行整体特装,提升参展档次和成交效果。
(三)为参会的各设区市外经贸局、企业等代表及参展企业代办预订酒店、申办证件等服务,届时还将提供省团驻地酒店到展馆的交通接送服务。
四、承办单位:福建省外商投资服务中心。
五、联系方式
(一)厅有关处室
亚洲处 联系人:黄 安
电 话:0591-87270123 传 真:0591-83226373
对外投资与经济合作处 联系人:刘原泉
电 话:0591-87270311 传 真:0591-87842797
(二)福建省外商投资服务中心
联系人:郭上丽、周军华
电 话:0591-87270169、87270192,传 真:0591-83226373
邮 件:net3@fjfdi.com,34612558@qq.com
附件:第十一届中国-东盟博览会参展报名表
福建省商务厅
2014年5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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