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FJ00121-0505-2019-00051 文号 闽商务函〔2019〕186号
发布机构 福建省商务厅 生成日期 2019-05-09
标题 关于省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第1905号建议的答复
内容概述 关于省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第1905号建议的答复
索 引 号 FJ00121-0505-2019-00051
文号 闽商务函〔2019〕186号
发布机构 福建省商务厅
生成日期 2019-05-09
标题 关于省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第1905号建议的答复
内容概述 关于省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第1905号建议的答复

关于省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第1905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时间:2019-05-13 15: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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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文贤、黄春辉、杨国昕、许宏程代表

  《关于支持泉州跨境电商发展的建议》(第1905号)由我单位会同厦门海关、省邮政管理局办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首先非常感谢各位代表长期以来对泉州跨境电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泉州是我省跨境电商重要的产业基地与货源地。2018年,泉州跨境通公共服务平台累计报关单量570.95万件,同比增长1.3%;累计贸易额1.93亿美元,同比增长15.05%。泉州以跨境电商零售9610方式报关出口纳入海关统计贸易额5289.24万元,同比增长128.6%,占全省该监管方式下纳统贸易额的90%左右。您们所提出的支持泉州跨境电商发展的建议非常好,正是我省支持泉州跨境电商发展工作推动的重点。

  一、关于支持复制综试区跨境电商零售出口的“免征不退”政策

  根据财政部等4个部委《关于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103号),明确对在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内注册的出口企业,出口未取得有效进货凭证的货物时,在满足一定条件下可实行增值税、消费税免税,即“免征不退”政策。非综合试验区企业不能比照享受此政策,且短期内协调税务部门同意复制推广难度较大。同时,跨境电商综试区内跨境电商企业在出口未取得有效进货凭证时将面临所得税问题,国家尚未明确相关政策,需协调省税务局给予支持。

  省政府于2016年3月向国务院报送了设立泉州跨境电商综试区的请示,但在国务院批复的全国前三批综试区中,泉州市尚未列入。据了解,目前全国包括泉州在内又有27个地市已申报第四批综试区,我厅将会同并支持泉州市政府继续协调商务部等相关部委支持泉州申报跨境电商综试区。

  二、关于加大力度支持泉州争创跨境电商综合试点城市

  从2015年起,我厅与省财政厅下拨省级财政扶持资金累计超过3500万元支持泉州电商发展。目前泉州依托晋江陆地港线上线下平台已开展跨境电商直邮进口和零售出口等跨境电商业务。下一步,我厅将继续支持泉州开展国家跨境电商试点的城市建设,推动落实《福建省复制推广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成熟经验做法实施方案》,先行开展创新通关监管模式、提升出口退税效率、便利外汇管理等监管服务创新,提高我省跨境电商试点城市建设水平,为争取获批下一批跨境电商综试区打好基础,同时将继续支持泉州依托石狮服装城市场采购贸易方式试点,对享受市场采购出口货物免征增值税、不实行免税资料备查管理和备案单证管理等政策,推动跨境电商出口。积极会同厦门海关等相关部门争取将泉州综保区列入全国首批跨境电商零售进口试点,并推动探索合理的跨境电商出口模式,协调厦门海关尽快配套相关监管政策先行先试。推动东海跨境电商生态圈在园区建设、人才培育、仓储配送、融资便利等方面不断完善跨境电商综合服务体系,培育壮大中小微电商企业,对服务企业实现跨境电商交易额达到一定规模的园区运营企业给予奖励。

  三、关于帮助推动互换局项目启动运营

  近年来,省邮政管理局持续优化我省国际邮件快件通关通道,支持引导寄递企业发展跨境寄递业务,进一步服务我省跨境电商做大做强。全省至今共建有6个国际快件监管中心,3个国际邮件互换局。其中泉州国际邮件互换局兼交换站于2017年7月获国家邮政局批准设立,为进一步缩短泉州国际邮件进出口时限,提高通关效率,降低物流成本,促进外贸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

  为促进该项目尽早投用、发挥效益,进而带动区域国际邮件业务和跨境电商业务裂变式增长,省邮政管理局专门函询泉州国际邮件互换局运营管理主体——中国邮政集团公司福建省分公司,要求该公司尽早推动项目发挥效益,不断提升福建对外贸易便利化水平。根据中国邮政集团公司福建省分公司反馈,当前该项目已从三方面开始推进:一是建立国际邮件直邮关系方面,中国邮政集团公司已批复同意泉州国际邮件互换局建立并运行出口至纽约、旧金山、芝加哥、洛杉矶、巴黎、温哥华、多伦多、兰利、悉尼、墨尔本等十个路向总包直邮关系;二是系统调试方面,泉州国际邮件互换局自动分拣设备已完成实物测试工作,具备正式上线条件;三是邮路开通方面,由晋江机场发运,现待机场海关确认是否具备对邮件总包的监管;由厦门口岸发运,中国邮政速递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省分公司正发函厦门海关监通处协调总包转关事宜。另外,泉州国际邮件互换局在设立、启动上得到了晋江市人民政府的大力支持,并以会议纪要方式明确了补贴额度,但具体落实细节目前尚未明确。待上述事项协调到位后,该项目预计于今年上半年启动。

  四、关于支持石湖港、陆地港保税物流中心(B型)建设

  我厅支持建设泉州石湖港、陆地港保税物流中心(B型)。泉州市于2018年向省政府申请支持晋江陆地港设立保税物流中心(B型),我厅按照省政府办公厅要求和相关文件规定,及时提出支持意见(闽商务函〔2018〕295号),省政府于2019年4月19日出具同意设立晋江陆地港保税物流中心(B型)意见书。建议由泉州陆地港向厦门海关提出书面申请,并递交省政府意见书,我厅将积极协调厦门海关共同推动设立泉州陆地港保税物流中心(B型)。

  但截止目前,省政府未收到泉州市申请设立石湖港保税物流中心(B型)的相关文件。下一步,我厅将按照省政府的工作部署,积极开展有关工作,支持石湖港设立保税物流中心(B型)。

  五、关于支持泉州争取对台海运快件试点城市

  我省自2015年以来已经海关总署批准创建福州、厦门、平潭三个对台海上快件试点城市,建议泉州市政府向海关总署提出相关申请,我厅将积极协调厦门海关配合推进相关工作。

 

  领导署名:刘德培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0591-87276623

 

                                          福建省商务厅

  2019年5月9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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