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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商务厅关于组织申报第128届中国进出口商品交易会出口展展位的通知

来源:本网 发布时间:2020-06-29 11: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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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128届中国进出口商品交易会(即2020年秋季广交会)拟于10月中下旬举办,具体举办形式届时将根据全球疫情情况和国内疫情防控要求确定。根据商务部要求,本届广交会出口展于2020629日启动申请。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展出内容板块

展出十六大类商品,具体展出内容:电子及家电、照明、车辆及配件、机械、五金工具、建材、化工产品、新能源等日用消费品、礼品、家居装饰品等纺织服装、鞋、办公箱包及休闲用品、医药及医疗保健、食品等。

各期具体展品范围详见广交会官网(网址:www.cantonfair.org.cn

二、展位申请方式

广交会出口展展位分为品牌性展位和一般性展位,请登录广交会“参展易捷通”系统(网址:https://exhibitor.cantonfair.org.cn/,登记、确认公司及展品信息,进行展位申请。此为广交会官方唯一申请渠道。广交会出口展未委托除交易团以外的任何单位或个人代理任何展位申请、安排等事宜。请企业提高警惕,谨防上当受骗。

三、展位申请程序及截止时间

(一)品牌展位

品牌展位确认时间:2020年6月29日一7月13日

128届广交会企业自愿申请退回和大会收回的品牌展位进行调整安排。属第127届广交会品牌展位参展企业,按原品牌展位的类别与数量确认第128届品牌展位申请(路径:网上服务——申请展位——我的展位——品牌展位确认申请),如确认退回全部或部分品牌展位,请同步书面提交加盖公章的退展位申请(确认申请时系统自动生成)我厅(外贸处);逾期未确认的视为放弃品牌展位。

根据广交会品牌展位动态调整机制,非品牌企业可随时向省交易团书面提交、补充或更新品牌展位申请材料,按评审得分递补至品牌展位候选企业名单。

(二)一般性展位(除新能源、宠物用品展区)

一般性展位申请时间:2020年6月29日一7月20日

请有意参展且符合广交会参展资格(即生产型企业出口额超75万美元,贸易型企业出口额超150万美元)的新、老企业务必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展位网上申报(路径:网上服务——申请展位——我的展位——一般性展位申请)。逾期未申报者,视同放弃参展。所有申请信息以易捷通平台为准。

第三期中央通道展位同时接受地区特色产业集群参展申请(仅限除食品外的第三期展区类别)。请有需求的地区特色产业集群根据企业申请情况,于2020年7月20日前将书面申请(加盖公章)提交至我厅(外贸处)。

新能源、宠物用品展位申请时间:2020年6月29日一7月13日

128届广交会新能源、宠物用品展区展位数量、位置原则上保持第127届最终状态不变,仅对大会收回的和原企业逾期未确认的展位进行调整安排。

属第127届广交会新能源、宠物用品展区参展企业,请按原展区展品分类与展位数量确认第128届参展申请,打印参展申请表(路径:网上服务一一申请展位一一我的展位申请——一般性展位申请)并加盖公章后报所属交易团,无需再交其他材料。如确认减少展位数或逾期未确认的“参展易捷通”系统提交为准,视同退回相应展位。

其他有意参展且符合广交会新能源、宠物用品展区参展资格的企业,请根据参展易捷通"系统填报步骤进行申请(路径:网上服务一一申请展位一一我的展位申请——一般性展位申请),需将企业营业执照、外贸经营者备案登记证明、海关报关注册登记证书等申请材料需在线提交(申请资格、材料清单等内容详见附件2,并将国内销售额证明,与加盖公章的参展申请表一并报所属交易团审核、备案。除国内销售额证明外,其他申请材料均以线上为准。

四、填报注意事项

(一)请按照系统提示,详细、如实填报有关信息。如在申请填报中遇到问题,可参阅“参展易捷通”系统首页“通知公告栏”的操作指南,或联系交易团客服人员。

(二)企业联系人填报。填报的企业联系人应为公司主要负责人或主要业务负责人,请务必保证联系方式准确、通畅。由于联系方式不准确、不通畅导致未能收到相关通知的,责任由企业承担。

(三)展位申请时登记的展品将不在广交会官网展示。如需维护广交会官网展示的展品信息,请在获得展位安排后登录官网“云展厅管理”系统进行相关操作。展品涉及刀具、汽枪的企业须在“主要展品”一栏中如实填报刀具、汽枪展品。

(四)申请展位属实行展品专分区的展区时,须根据主要展品类别(占本企业展品60%以上),如实申报对应展品专区,以方便采购商准确查找目标展位,提高参展成效。

128届广交会参展用标准暂未确定,参展企业可能需按实体展展位价格标准,或网上办展提供的参展服务缴纳相应的费用。

、重要事项

)各设区市商务局可推荐本辖区符合资质、出口有增长潜力、对出口有突出贡献的优秀企业,我厅将另行通知

)原第127届广交会参展企业,若需等量调整展区类别,在进行网络申报的同时,请填写《第128届广交会一般性展位等量调整表》(详见附件1),并于7月20日前将展区调整报告(加盖公章)寄至我厅(外贸处)。我厅将对各类展区调整需求进行汇总,并尽可能予以平衡调整。

)流通型企业在申请某一展区的展位数量超过1个时,可与有联合经营和供货关系的非流通企业(联营/供货单位)共同参展(联营参展),并须一并提交双方营业执照复印件和双方供货关系证明,如贸易往来增值税发票、供货合同协议等。同一展区最多可申请与两家非流通企业共同参展。

)企业网上参展申请生效并不代表获得展位,展位安排结果将根据广交会出口展展位安排相关办法确定,以广交会大会通过“参展易捷通”最终公布展位号为准。

)联系方式

1.福建省贸易促进中心:

  联系人:苏丽贞 迟捷

联系电话:0591-87304101、87304102

2.福建荟源国际展览有限公司(承办单位)

  联系人:余素玫 潘琼燕

联系电话:0591-87822629、87767509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铜盘路软件园A区22幢

3.省商务厅(外贸处):

  联系人:骆海宏

  联系电话:0591-87270250

  传真:0591-87842460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铜盘路118号(省商务厅)5楼

 

 

附件:1.128届广交会一般性展位等量调整表

      2.新能源、宠物用品展区展位申请相关说明

 

 

 

福建省商务厅

2020年6月28

 

 

 

 

附件1

 

128届广交会一般性展位等量调整表

填报单位:(盖章)

填报时间:        

第127届一般性展位

第128届一般性展位调整申请

展区类别

展位数量

展区类别

展位数量

 

 

 

 

 

 

 

 

 

 

 

 

 

 

 

 

若展区调整不成功,原           (展区/个数)展位保留(或放弃)。

备注:1.第127届展位数是指省团最终安排的一般性展位;

2.展区调整申请实行等量调整,若所填的第128届展位数超过127届数,则视为无效调整,省团不予以受理;

3.展区调整仅限于原所属的同一展期内,跨期的无法调整;

4.请于2020年7月20日前盖章传真至0591-87826750,并寄至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铜盘路118号(省商务厅)5楼。

 


附件2

 

新能源、宠物用品展区展位申请相关说明

 

一、展位使用条件

(一) 参展企业资格标准

依法取得法人营业执照进出口企业资格证书或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证明,并已办理进出口企业代码;

展品属于展区规定的展品范围(详见通告正文附件1);

广交会统计口径下年度出口额达75万美元(含),2019年国内销售额达500万元人民币(含)。其中,出口额核定依据为海关统计,国内销售额核定依据为经交易团审核确认的增值税纳税申报表。

(二) 属下列情况之一的展品禁止参展

《中国进口商品交易会参展展品范围(出口展)》规定之外的展品。

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及其他有关出口产品质量法律法规规定的展品。

涉及商标、专利、版权,但未取得合法权利证书或使用许可的展品。

被司法机关、仲裁机关或知识产权行政管理机关认定侵权的展品。

在商务或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等质量监督管理部门有不良记录且未经复检合格的展品。

(三)属下列情况之一的企业禁止参展

商务部及地各级商务主管部门向社会公告的违法违规企业,在公告期内禁止参展。

国家工商、海关、税务、质检、外汇、环保等部门通报的违法违规企业,在处罚期限内禁止参展;无处罚期限的,从处罚之日起连续六届禁止参展。

因违规转让或转(租)卖广交会展位、涉嫌重大展品质量与贸易纠纷投诉、知识产权侵权等违反大会相关规定,并处于被取消参展资格处罚期限内的企业。

因拒不服从大会管理、破坏展览秩序等其他行为,对广交会声誉或正常运营造成较大不良影响,被取消参展资格的企业。

二、参展申请材料清单

(一) 经盖章确认的参展申请表;

(二) 企业业执照;

(三) 进出口企业资格书或外贸经营者备案登记明;

(四) 企业海关编码对应的海关报关注册登记证书如需使用全资或控股子公司海关编码的,需提交相关股权关系的第三方证明文件;


(五) 2019年国内销售额证明,即经交易团审盖章的对应年度增值税纳税申报表;

(六) 符合申请展区展品范围的产品介绍、图片,及相关发明专利、境外商标、行业认证及境外专业展参展相关证明等。

三、填报注意事项

(一)新能源、宠物用品展区下设展品专区,并不同专区设置不同的展位安排标准,请务必如实谨慎填报,具体为:新能源展区:太阳能光伏产品、太阳能光热产品、风能及其他新能源产品;宠物用品展区:宠物用品、宠物食品。

(二) 根据海关编码统计的出口额,是展位安排的要参考标准。请按操作指引对企业海关编码进行确认,允许使用全资或控股子公司海关编码,但须同时提供相关股权关系证明,且该子公司不得再申请该展区展位。

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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