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厅200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09-04-02 10:00 | 来源:办公室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2008年,我厅在省政府办公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的指导下,扎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的准备工作,及时编制及更新《指南》和《目录》,落实有关配套措施,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和制度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顺利。
社会公众可在我厅政府门户网站、省图书馆、档案馆及我厅办事大厅电子触摸屏上查询报告有关内容,也可向我厅政府信息公开受理处索取。
联系人:施莹  江虹
电  话:0591-87271317
传  真:0591-87596810
地  址:福州市五四路158号环球广场二层
邮  编:350003
 
 
    一、概述
    (一)组织机构建设情况
    为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和指导,我厅于2008年4月成立了“福建省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机构”。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是指导和研究部署我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以厅长杨彪同志为组长,各分管厅领导为副组长,各处室处长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工作小组,主要职责是具体实施政府信息公开有关工作,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事项,日常工作由我厅办公室负责协调推进。
    (二)《指南》和《目录》的编制情况
    我厅于今年4月编制完成了《福建省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厅信息公开指南》,阐述了公开范围,主动公开目录栏目设置,公开形式,公开时限,获取信息的方式及依申请公开的程序、流程、时限等内容。在编制主动公开目录方面,我厅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在经过精心设计和征求意见后,设定了11个主动公开的栏目。但在经过半年的试运行之后,发现原先设定的栏目不能适应外经贸工作的特点,经过重新整合,于2008年11月将栏目调整为7个,每个一级目录下又根据外经贸工作的实际特点设计了相应的子栏目,方便各类信息的归类与公众的理解和查询。目前,目录格式的调整已到位,并对原公开的信息条目进行了重新归类。
    (三)落实相关配套措施情况
    为配合《条例》的实施,顺利完成主动公开与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工作,我厅保证人力财力,积极落实好各项配套措施。一是建设信息公开网络系统。经过紧锣密鼓的筹备,我厅及时开通了设在厅政府门户网站上的“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下设“信息公开目录和指南”、“依申请公开”、“信息公开制度规定”和“信息公开意见箱”等栏目。在参考省政府办公厅做法基础上,我厅结合工作实际,设计开发了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系统及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处理系统,为提高工作效率,明确分工责任打下了良好的基础。二是设立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受理处,安排专人负责接收申请、转达申请和答复申请。三是在厅办事大厅配置了触摸屏,方便社会公众查询。
    (四)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制度规范情况
    我厅在广泛征求各处室意见的基础上,制定了《福建省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厅实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工作制度(试行)》,阐述了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全厅各处室、驻外办事处、厅属事业单位的职责,对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的范围、方式和程序作了详细解释,对保密审查和协调发布等内容作出初步的规定,并列出了违反有关规定所需承担的责任。
    (五)学习、宣传、培训情况
    一是加强对厅人员的培训。在筹备工作的前期,邀请了省政府办公厅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为我厅信息工作人员进行培训,解读了《条例》,强调了此项工作的重要性,并对下一步工作进行了部署。此外,我厅还组织全厅干部参加了省人事厅组织的信息公开的网上学习内容,并全员通过了考试。我厅信息公开工作机构的人员更是多次参加了省政府办公厅举办的有关培训,学习了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信息保密审查、协调公开等方面的知识和其他厅局的先进做法。二是加大宣传力度。在厅门户网站的显著位置设置了“政府信息公开”的专栏,方便社会公众的查阅。在《条例》开始实施的第一周,我厅在办公楼环球广场上设立了举行宣传条幅和充气拱门,庆祝《条例》的实施,使《条例》的社会影响力更加扩大。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截至目前,我厅共主动公开2003以来的政府文件1208份。厅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的访问量为10337人次。除门户网站外,我厅还加大了在媒体上的宣传力度,在《福建日报》、《国际商报》、《海峡都市报》等纸面传媒及福建电视台等影视传媒上发布诸多关于我厅的政务动态,及重大活动报道。另外,我厅从2008 年4月份起,还在厅门户网站上开设了“在线访谈”栏目,2008年共举办了13期,对出口退税、外汇管理、应对欧盟REACH法规、信用保险、出门名牌扶持等涉及广大企业切身利益的事项作了政策解读及答疑,受到广泛的好评。
我    厅在“政府信息公开”专栏里的公开目录的设置了7个主栏目,分别是:机构设置,职能及领导名单,政策法规,统计信息,行政许可及非行政许可事项的依据、条件、数量、程序、期限及所需提交的材料目录,人事教育及党务工作,对外经贸业务和其他应主动公开的信息。主栏目下根据我厅的业务分工,设置了相应的二级子栏目。
    我厅从2003年至2008年共产生文件7193份,其中主动公开1203份,依申请公开2060份,不予公开3930份。尚有838份政府文件尚未梳理完毕,我厅正在加紧督促力度,拟于近期完成。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2008年,我厅收到的依申请71条,均为通过网络渠道提出的申请。申请的内容主要涉及外资企业变更手续、进出口许可证申领、贴息事项、广交会摊位申请等。所有已全部答复完毕,其中同意公开68件,不予公开3件,不予公开的理由是“非本机关政府信息”,我厅已指导申请人向相关部门提出申请。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我厅未向申请人收取费用。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08年,无公民、企业或社会团体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事由向我厅提出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与改进情况
    (一)需进一步提高认识、加强重视。个别工作人员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仍然缺乏足够的认识和重视,处理2003年至2008年5月1日前的历史文件不够积极主动,对我厅的信息公开操作系统和信息分类没有很好地掌握,导致全厅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能保质保量地按进度顺利完成。我厅将继续加强教育培训,增强厅工作人员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意识和重视,为认真执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奠定良好的思想基础。
    (二)需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我厅原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为11个栏目,但不能很好地反映我厅实际工作情况,经省政府办公厅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指正后,我厅现已将目录调整为7个,情况大为改善。因为技术方面的原因,对行政审批结果的主动公开还不能全面实现。2009年,我厅将进一步对目录进行调整和完善,并将行政审批结果的主动公开系统作为我厅政府信息公开的一项重点工作来抓。
    (三)需进一步落实政府信息公开的配套制度。我厅制定了《福建省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厅实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工作制度(试行)》,规范全厅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其中对保密审查、协调发布等有关内容进行了框架性的规定,具体操作细则尚未落实。我厅将抓紧学习省政府对相关工作的要求,根据我厅实际情况完善配套措施。
 
 
             福建省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厅
               二〇〇九年二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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