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FJ00121-0207-2018-00154 文号 闽商务函〔2018〕654号
发布机构 福建省商务厅 生成日期 2018-12-28
标题 福建省商务厅关于报送2018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函
内容概述 福建省商务厅关于报送2018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函
索 引 号 FJ00121-0207-2018-00154
文号 闽商务函〔2018〕654号
发布机构 福建省商务厅
生成日期 2018-12-28
标题 福建省商务厅关于报送2018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函
内容概述 福建省商务厅关于报送2018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函

福建省商务厅关于报送2018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函

发布时间:2019-01-08 10: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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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司法厅:

  2018年,在省委、省政府和商务部的领导下,福建省商务厅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按照《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的通知》和我省实施方案的要求,结合商务中心工作,加强法治政府建设,推进依法行政,不断提升政务服务能力和水平,积极营造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的营商环境,取得一定成效。现将有关情况报送如下:

  一、2018年主要工作情况

  (一)商务法治建设保障常态化。一是领导高度重视。厅主要领导率先垂范,认真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始终将其作为一项长期性、经常性工作亲自抓,将其纳入全厅工作总体布局中;分管领导具体抓,做到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二是细化任务分工。全面落实《中共福建省委关于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全面推进依法治省的实施意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福建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确定的目标任务。把落实《纲要》推进法治建设作为年度商务工作要点内容。对商务法治建设中的“放管服”改革、政务公开、商务执法、商务信用等各项工作都制定了实施方案或作了任务分解。三是严格督查考核。将依法治省和法治政府建设有关内容纳入督查和精神文明、党建、绩效等考核指标体系,定期或不定期进行督查、通报,充分发挥相关督查考核的指挥棒作用,推动工作落实。四是落实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制定《中共福建省商务厅党组工作规则》,明确重大决策由厅党组讨论和决定。严格执行厅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根据需要落实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工作程序,推进行政决策制度科学、程序正当、过程公开、责任明确。综合运用厅门户网站“民意征集”“网上调查”等栏目,对加强我省机电产品国际招标工作监督管理、深化自贸试验区改革开放等6项重要政策,公开征集群众意见建议。五是建立健全内控体系。全面落实内控各项制度,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制度,重新修订完善项目资金管理规定。重点围绕预算管理、财务管理、政府采购管理、资产管理、建设项目管理与合同管理六个方面开展内控风险评估工作。开展对厅属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离任审计工作。加强合同法律审查,防范风险。制定、完善厅机关及厅属事业单位因公临时出国管理办法等工作制度。

  (二)法制基础性工作扎实开展。一是加强法律顾问工作。厅政策法规处与外聘兼职法律顾问,对复杂事项提前介入指导,对可能引发诉讼的深入研讨处理意见。认真受理并办理信访件,没有发生影响我省社会安定稳定的突发性、群体性信访事件。二是加强合法性审查和合规工作。对各类政策、规范性文件、信息公开复函等进行合法性审查。开展贸易政策合规审查,并配合商务部做好拟向世贸成员第二次通报地方补贴政策的相关工作。三是积极做好立法立规工作。对征求我厅意见的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草案及征求意见稿,都认真研究提出意见。会同省发改委、原省经信委、省财政厅经省政府同意印发《关于规范招商引资接待工作的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各类招商引资接待工作。四是积极开展清规。组织开展我厅代拟或制发的涉及自贸试验区、产权保护、生态环境、著名商标、军民融合、民营经济发展、公平竞争等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五是做好降低企业成本减轻企业负担各项工作,组织开展涉企保证金自查清理、公示和台账报送等工作,制定实施福建省口岸提效降费促进跨境贸易便利化实施方案,落实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有关工作。六是组织行政应诉和行政复议。2018年我厅没有新的行政诉讼案件,2起被诉行政诉讼再审案,省高院均已裁定驳回对方当事人再审申请;没有被提起行政复议的事项;收到对设区市商务部门行政复议的申请2件,经审查,依法作出不予受理决定。

  (三)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纵深推进。一是公布权责清单。与省审改办联合印发我厅权责事项清单,依法确定我厅权责事项131项,及时在门户网站公布,接受社会监督,进一步规范权力运行。并按对应类别入驻省网上办事大厅“权责清单”库,与入驻省网上办事大厅的行政审批和服务事项关联。梳理完成《商务系统行政审批和服务事项通用目录清单》,由省审改办统一公布实施,推进国家部委、省、市、县权责清单管理“四级四同”。二是进一步精简事项。自2018年6月1日起将“企业境外投资备案”事项正式委托市级商务主管部门实施。指导地市制订《办事指南》《审查工作细则》,举行企业境外投资备案政策说明会做好衔接工作。衔接落实国务院取消“国内企业在境外投资开办企业(金融企业除外)核准初审”,对应取消了“企业境外投资核准的审核转报”。三是推进行政审批“三集中”改革。省编办分别批复同意我厅政策法规处更名为政策法规与行政审批处,厅属事业单位福建省国际经济技术合作促进中心加挂“福建省商务厅行政服务中心”牌子。4月1日起,占全厅审批业务量80%的“进出口许可证管理商品和技术的审核发证”事项正式授权政策法规与行政审批处审批,办理不出行政服务中心,实现“事项集中”。进一步明确厅行政审批和事中事后监管职责分工,着力构建“审监分离、批管并重”的行政审批工作新机制。四是落实“证照分离”和“多证合一”改革。按照“证照分离”改革部署和要求,在完善和上报商务部门涉改事项(共4项)操作规程的基础上,加强对试点地区改革实施部门的业务培训和工作指导。 落实全面推开“证照分离”改革要求,制定全省商务系统改革事项具体操作措施,优化服务。按照“多证合一”改革要求,推进商务备案(外商投资企业商务备案、国际货运代理企业备案、再生资源回收经营者备案)与工商登记“一口办理”工作,实现商务部统一业务平台与省级共享平台对接。五是配合省发改委组织全省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改革试点工作,组织各厅局研提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地方事项,就全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修订征求意见稿)提出修改建议。12月25日经中共中央国务院批准,国家发改委、商务部发布《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18年版)》。

  (四)政务服务水平持续提高。一是深化行政审批标准化改革。进一步健全实体服务大厅和网上办事大厅的标准规范,完善《办事指南》和《审查工作细则》。办理流程统一控制在3个环节以内,承诺时限统一控制在法定时限的50%以内,网办事项统一按编码管理。5月份,按省政府办公厅要求对网办事项信息进行全面核对和修正,确保与大厅窗口办事信息一致。二是全面推行“一趟不用跑”和“最多跑一趟”。在分三批公布实施20项“一趟不用跑”和“最多跑一趟”事项的基础上,5月起,将其余事项全部列为“一趟不用跑”或“最多跑一趟”。其中,“最多跑一趟”事项14项,“一趟不用跑”事项10项,分别占比58%、42%。在省网上办事大厅测试开通“邮寄发起”功能,企业提交材料和获取结果环节均可选择快递服务,努力实现“企业办理事项像网购一样方便”。

  (五)事中事后监管进一步加强。一是全面实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年初对抽查事项清单进行调整,随机抽查事项增至12项。全方位及时公开随机抽查监管和执法信息。2018年我厅共抽查监管单位47家,并将检查时间、检查内容、检查情况、对被检市场主体评价,以及处理意见和建议等情况在我厅官方网站予以公开。二是公布减权放权事项监管责任清单。对2013年以来取消的5项、下放的4项行政审批事项,逐项明确衔接方式和监管职责,列出具体监管责任清单,确保衔接到位。三是下达资金支持全省商务流通企业开展追溯体系建设,会同相关技术人员到全省各地开展宣传和指导,逐步扩大试点范围,培育示范典型企业。督促各地开展“一品一码”全过程追溯体系农产品批发市场标准化改造建设工作。四是启动省商务市场秩序(12312)管理平台二期项目建设。五是推进商务综合行政执法。总结推广福州市作为全国商务综合行政执法试点城市的经验和做法。支持县(市区)市场监管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对新建的县(市区)商务综合行政执法项目及建成项目的升级改造给予补助。六是制定2018年全省商务执法领域市场秩序专项整治方案,聚焦单用途商业预付卡、汽车销售、家庭服务、成品油流通等关系人民群众消费安全和违法违规问题多发的领域,开展专项整治,强化商务执法领域事中事后监管,规范企业经营行为。

  (六)“七五”商务普法深入开展。一是宪法学习宣传活动再掀高潮。年初,组织学习党的十九届二中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修改宪法部分内容的建议》和习近平总书记就我国宪法和推进全面依法治国举行第四次集体学习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宪法修正案通过后,我厅第一时间组织学习,并通过专题讲座等多种形式开展宣传活动;12月,按照统一部署,充分运用多种媒介,深入开展以“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为主题的“12.4”国家宪法日系列宣传活动。二是干部学法用法常态化。将法治教育列入厅中心组学习、党员教育、干部教育的重要内容,把学法用法各项任务落到实处。把宣传解读相关法律法规作为我厅“人才强商”工程的重要内容,列入年度干部培训计划,并与各项业务培训工作紧密结合。派员参加商务普法、贸易政策合规等各类培训班。持续将懂法守法和依法办事作为考察干部重要内容,把法治建设成效作为衡量工作实绩重要内容。组织厅机关及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参加在“法宣云”平台上进行统一学法用法考试。动态更新商务法律考试题库,指导福州市商务局开展行政执法资格商务法律知识考试。结合行政诉讼实例和最高院指导案例,开展“以案释法”工作。三是“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有效落实。组织编制并公布实施年度普法责任清单。各处室结合工作职能,把法律宣传与政策宣传同步推进,将普法贯穿于投资促进、贸易促进、内贸流通等商务各项工作中,广泛面向社会开展法治宣传活动。如,贸易与产业安全处牵头组织成立应对贸易摩擦律师服务团,为企业提供专业咨询服务、指导企业应诉“两反一保”案件调查和应对中美贸易摩擦、参与调研培训、协助维护产业安全和企业海外权益等。市场秩序处牵头以“弘扬诚信理念 优化营商环境”为主题,连续第13年开展“诚信兴商宣传月”活动,协调全省各级各有关部门开展了形式多样、丰富多彩的宣传活动;开展全省食品安全宣传周商务主题日活动,普及商务流通领域追溯知识,传播追溯理念,宣传重要产品追溯体系建设等法规政策。流通业发展处牵头以“生命至上,安全发展”为主题开展2018年商贸领域“安全生产月”活动,通过集中开展系列全省性和区域性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增强全民应急意识、提升公众安全素质、提高防灾减灾救灾能力、遏制重特大大安全事故。四是法治宣传阵地作用充分发挥。充分利用我厅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政务内网、刊物简报、厅阅览室、LED屏、评优认定工作等载体开展法治宣传,及时维护和更新宣传内容。依托“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网站和“福建电子商务”“福建自贸试验区”微信公众号,开展专题宣传。积极利用“‘七五’普法”专栏,及时传递新法新规。五是“七五”普法中期自查全面开展。逐项对照“七五”普法中期督导检查评分标准,全面自查落实全省“七五”普法规划、省人大“七五”普法决议及商务部、全省商务系统“七五”普法规划情况,收集上传台账资料接受考评,总结经验、查找不足,推动商务法治宣传教育提质增效。

  二、2019年工作打算

  2019年,我厅将认真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继续按照依法治省有关要求和《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抓好法治政府建设,提高商务依法行政水平。一是深入开展“七五”商务普法。认真学习宣传宪法等法律法规,执行实施2019年“谁执法谁普法”责任清单,进一步提高商务部门依法行政和服务社会的水平,推动形成学法尊法守法用法的良好商务法治环境。二是继续做好立法和合法性审查工作。做好相关法律法规立法征求意见反馈工作,积极开展我厅为责任单位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的指导意见》,加强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加强贸易政策合规和公平竞争审查工作。加强对厅机关各类合同的法律审查工作,防范合同风险。进一步做好内部审计工作。三是贯彻落实《福建省政府工作部门权责清单管理办法》,结合新一轮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做好权责清单调整和动态管理工作。四是进一步贯彻落实全国、全省“放管服”改革工作部署,以更大力度、更实举措推进“放管服”工作;落实“多证合一”相关工作;推进行政审批“三集中”改革,加大对行政服务中心授权,减少办事环节。五是认真做好降低企业成本减轻企业负担相关的减负工作,积极发挥职能服务民营经济发展。六是积极应诉行政诉讼案件,依法办理行政复议案件等,加强案例分析、以案释法工作。七是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加快推进重要产品追溯体系建设。进一步推进我省商务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开展“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加强12312商务举报投诉服务系统工作,提高事中事后监管能力和效率。八是积极推进商务信用建设。逐步建立和完善商务信用信息平台,统筹推进内贸、外贸、外资、援外、合作等商务基本业务领域信用建设;进一步加强部门间协作,做好商务领域企业信用信息推送共享工作,并逐步完善红、黑名单制度,加大对重点商务领域违法失信行为的联合惩戒力度。

 

  福建省商务厅

  2018年12月28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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