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FJ00121-0512-2023-00030 | 文号 | 闽商务〔2023〕148号 |
发布机构 | 福建省商务厅 | 生成日期 | 2023-09-03 |
标题 | 福建省商务厅关于印发支持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 | ||
内容概述 | 福建省商务厅关于印发支持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 |
索 引 号 | FJ00121-0512-2023-00030 | ||
文号 | 闽商务〔2023〕148号 | ||
发布机构 | 福建省商务厅 | ||
生成日期 | 2023-09-03 | ||
标题 | 福建省商务厅关于印发支持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 | ||
内容概述 | 福建省商务厅关于印发支持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 |
各设区市商务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经发局: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意见》和《中共福建省委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新时代民营经济强省战略推进高质量发展的意见》,进一步激发民营经济发展活力,现将《关于支持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福建省商务厅
2023年9月3日
(此件主动公开)
关于支持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营经济发展的重要论述精神,全面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决策部署,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实施新时代民营经济强省战略推进高质量发展的工作要求,激发民营经济发展活力,增强统筹利用两个市场、两种资源能力,积极融入国内国际双循环,在开创商务高质量发展新局面中发挥更大作用,现制定如下支持措施。
一、支持深度融入全国统一大市场。加大力度清理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政策措施,提高企业市场准入效能。积极为商贸流通企业松绑减负,推动商贸物流行业高效畅通。鼓励各地开展“全闽乐购”系列主题促销活动,持续举办闽货华夏行、福品博览会等活动,积极组织参加中国国际消费品博览会、中国国际服务贸易交易会等重点展会,拓宽民营企业供需对接渠道。用好内外贸一体化试点,鼓励民营企业发展“同线同标同质”产品。支持各地结合区域要素禀赋和产业基础,培育优势民营电商品牌,促进闽货扩大网络销售。支持电商平台企业开展中小微民营企业帮扶,帮助入驻企业拓展线上交易。
二、支持参与商贸流通体系建设。鼓励民营企业参与商圈、步行街、一刻钟便民生活圈等城市商业设施建设,积极参与国际消费中心城市创建。支持民营企业创新商业流通模式,发展即时零售、智慧商店等新业态,挖掘首店首发首秀、国潮国货等新热点,打造沉浸式、体验式、互动式消费新场景,发展直播经济、品牌经济、共享经济等新赛道。支持民营企业参与县域商业体系建设,在农贸市场升级改造、商贸流通企业冷链物流设施建设和升级改造等项目中发挥更大作用。推动商文农旅结合,支持民营企业在传统商贸服务业推陈出新,探索商业运行新模式,积极发展新闽菜,壮大预制菜,打造闽味街区、美食街(城)。
三、支持开拓多元化国际市场。支持民营企业参加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中国进出口商品交易会(广交会),中国华东进出口商品交易会(华交会)等境内重点展会,深入开展“福品销全球”活动,组织民营企业赴境外参加优质重点展会,推动实现“福品卖全球、全球买闽货”。鼓励各地对民营企业在国际商标注册、国际通行认证、境外参展拓市场、进口贴息等方面给予支持。支持民营企业用足用好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和自由贸易协定等多双边经贸规则,培育国际营销服务公共平台和公共海外仓,稳住传统出口市场,拓展新兴市场,扩大先进技术、重要装备和关键零部件进口。鼓励民营企业参与市场采购、保税物流等新业态新模式,培育发展新动能。鼓励民营企业举办跨境电商展会、平台推介会等活动,推动传统外贸与跨境电商融合发展,加快推进福建品牌出海步伐。
四、支持高质量“走出去”。鼓励引导民营企业稳妥有序参与“一带一路”国际产能合作和资源开发合作,建设海外生产基地和资源开发基地。加快培育本土跨国企业,支持有实力的企业实施全球化发展战略,并购境外先进技术、知名品牌,拓展海外投资布局,巩固提升在全球产业链供应链价值链中的地位。加强外经、外贸联动发展,鼓励境外项目采购使用国内设备和原辅材料,出口贸易适度转化为对外投资,创造更多国民生产总值(GNP)。加快推进中印尼、中菲“两国双园”和境外经贸合作园区建设,为企业“抱团出海”、集聚发展提供良好载体平台。优化境外安全风险预警服务,加强培训指导,引导支持企业重视境外投资安全风险评估和安全保障投入,提升境外项目抗风险能力。
五、支持延链补链强链。持续推进1233S2B全球消费品供应链服务平台、纵腾集团跨境电商物流平台、青创网(石狮青创城国际网批中心)等省重点平台建设,提升供应链数字化水平,促进民营企业更好融入全球产业链供应链。加强全省招商引资统筹,协调推进内外资一体化招商。用好中国国际投资贸易洽谈会、数字中国建设峰会、民营企业洽谈会、文旅经济发展大会等省内外重大展会平台,大力开展产业链招商,帮助民营企业延链补链强链。积极开展以商引商、以情引商,大力推进闽商回归工程,推动一批龙头民营企业来闽投资。鼓励民营企业与世界500强、台湾百大及行业龙头企业等开展多形式合作,提高行业竞争力。
六、支持向开发区集聚发展。整合提升各类开发区,出台推动开发区改革和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提升开发区生态环境治理能力,为民营企业发展提供一流营商环境和重要载体。推动开发区围绕主导产业,大力引进民营龙头企业,打造先进制造业产业集群。支持民营企业参与开发区建设运营,依法依规参与园区投资开发、招商引资、运营管理、专业化服务,共同推动开发区高质量发展,共享发展成果。
七、支持民营经济创新发展。鼓励民营企业积极参与自贸试验区对接国际高标准推进制度型开放试点,深化服务贸易、数字贸易创新发展。指导推动商务领域民营企业数字化转型,积极培育特色数字商务项目,打造数字商务典型案例。鼓励企业加强自主品牌建设,提升市场竞争力。鼓励参与国家进口贸易促进创新示范区建设,推动品牌进口贸易服务商集聚发展。加强闽港澳台产业协同发展,支持民营企业融入两岸融合发展示范区建设。鼓励用好金砖国家新工业革命伙伴关系创新基地、外经贸提质增效示范、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城市等先行先试政策,最大限度释放潜力活力,增强发展新动能。
八、支持加大政策扶持。全面落实国家及我省各项惠企政策,精准制定配套支持措施,对各类所有制企业一视同仁、平等对待。指导民营企业用好省金融服务云平台,鼓励符合条件的企业申报商贸贷、外贸贷、提质增产争效贷等政策性优惠贷款,鼓励申报省重点上市后备企业,多渠道获得融资支持。鼓励民营企业投保出口信用保险降低出口收汇风险,推动小微民营企业通过“单一窗口+出口信保”平台申请出口信用保险,对符合条件的小微出口企业的投保费用由省级财政予以全额支持。支持运用汇率避险产品防范汇率波动风险。加强政策沟通和预期引导,强化已出台政策督促落实,推动惠企政策直达快享。
九、支持提升良好商务环境。大力弘扬“马上就办、真抓实干”工作作风,持续深化商务领域“放管服”改革,进一步提升商务政务服务水平。发挥“福建商务一键通”等平台作用,进一步提升内外融合、上下贯通、综合集成、协同高效的“智慧商务”服务水平。优化提升中国(福建)国际贸易“单一窗口”,探索建设智慧口岸服务体系,持续提升通关便利化水平。用好商务大数据监测预测预警体系,建立健全与企业沟通对接渠道,完善挂钩联系重点民营企业机制,加强沟通交流和信息共享。发挥省外贸外资(稳价保供)协调机制作用,及时协调解决困难问题,助力民营企业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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