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FJ00121-0502-2025-00009 | 文号 | 闽商务〔2025〕53号 |
| 发布机构 | 福建省商务厅 | 生成日期 | 2025-03-24 |
| 标题 | 福建省商务厅关于做好2025年度国际货运代理企业业务备案工作的通知 | ||
| 内容概述 | 福建省商务厅关于做好2025年度国际货运代理企业业务备案工作的通知 | ||
| 索 引 号 | FJ00121-0502-2025-00009 | ||
| 文号 | 闽商务〔2025〕53号 | ||
| 发布机构 | 福建省商务厅 | ||
| 生成日期 | 2025-03-24 | ||
| 标题 | 福建省商务厅关于做好2025年度国际货运代理企业业务备案工作的通知 | ||
| 内容概述 | 福建省商务厅关于做好2025年度国际货运代理企业业务备案工作的通知 | ||
各设区市(不含厦门)商务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经发局,福建省国际货物运输代理协会,各有关国际货代企业:
为及时掌握我省国际货运代理行业运行和发展情况,着力提升行业管理服务水平,规范行业发展秩序,推动行业健康发展,按照《商务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5年度国际货运代理相关工作的通知》(商办服贸函〔2025〕257号)要求,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24年度国际货运代理企业业务备案工作
请各设区市(不含厦门)、平潭综合实验区商务主管部门组织当地2025年1月1日前在我省依法注册并已进行备案(法人备案或分支机构备案)的国际货运代理企业,于2025年4月30日前登录商务部业务系统统一平台企业端(网址:https://ecomp.mofcom.gov.cn),在对外贸易项下国际货运代理信息管理应用的国际货运代理备案栏目申报2024年度业务经营情况。
二、国际货代行业重点联系企业相关工作
请各设区市(不含厦门)、平潭综合实验区商务主管部门支持做好如下工作:
(一)组织现有重点联系企业,于4月30日前登录商务部业务系统统一平台企业端,填报2024年《货运代理行业重点联系企业数据信息表(年报)》。如需调整现有重点联系企业名单,请于4月10日前向福建省国际货物运输代理协会提出,福建省国际货物运输代理协会进行初核并于4月30日前向中国货代协会提出建议名单,由中国货代协会按照《中国国际货运代理行业重点联系企业制度》确定的工作程序进行调整。
(二)以商务部国际货运代理企业信息备案系统中记录为基础,进一步核实本地国际货运代理企业基本信息和存续状态,鼓励支持合法注册登记并经营的本地国际货运代理企业自愿加入福建省国际货物运输代理协会,组织督促企业在福建省国际货物运输代理协会指导下在商务部信息系统中完成备案或变更。
(三)要充分发挥国际货运代理行业重点联系企业制度作用,密切跟踪行业发展趋势,及时掌握企业困难和政策诉求,做好信息报送和问题反映;加快国际多式联运建设,完善中国货代协会国际多式联运提单,逐步扩大应用范围,着力培育国际多式联运主体,持续推动多式联运“一单制”“一箱制”创新发展;加快行业数字化、智能化和绿色化转型,有序扩大电子放货、电子提单、多式联运等应用,积极推进航运贸易数字化建设;指导行业企业依法依规经营,加强行业自律规范。
三、省国际货运代理协会的相关工作
请福建省国际货物运输代理协会加强与我省各国际货代企业的沟通联系,积极协调并督促企业认真及时完成业务备案,主动为企业填报数据提供指导和便利,严格做好企业上报数据的审核工作,确保数据完整准确。
各企业在备案过程中若有具体问题,请与福建省国际货物运输代理协会联系(联系人:王强,联系电话:0591-87587267、17720758190,地址:福州市湖东路79号外运大厦6层西区,电子邮箱:fjhdxh@163.com)。
其他问题请与省商务厅服务业发展处联系(联系人:吴仁煌、肖建,电话:0591-87270272/87270261)。
福建省商务厅
2025年3月24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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