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FJ00121-0502-2023-00031 文号 闽商务〔2023〕167号
发布机构 福建省商务厅 生成日期 2023-09-22
标题 福建省商务厅关于做好2023年度国际货运代理企业业务备案工作的通知
内容概述 福建省商务厅关于做好2023年度国际货运代理企业业务备案工作的通知
索 引 号 FJ00121-0502-2023-00031
文号 闽商务〔2023〕167号
发布机构 福建省商务厅
生成日期 2023-09-22
标题 福建省商务厅关于做好2023年度国际货运代理企业业务备案工作的通知
内容概述 福建省商务厅关于做好2023年度国际货运代理企业业务备案工作的通知

福建省商务厅关于做好2023年度国际货运代理企业业务备案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9-27 1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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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设区市(不含厦门)商务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经发局,福建省国际货物运输代理协会,各有关国际货代企业: 

  为及时掌握我省国际货运代理行业运行和发展情况,指导企业进一步规范行业生产经营秩序,按照《商务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3年度国际货运代理相关工作的通知》(商办服贸函〔2023〕459号)要求,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22年度国际货运代理企业业务备案工作 

  请各设区市(不含厦门)、平潭综合实验区商务主管部门组织当地2023年1月1日前在我省依法注册并已进行备案(法人备案或分支机构备案)的国际货运代理企业,于10月15日前登录商务部业务系统统一平台企业端(网址:https://ecomp.mofcom.gov.cn/loginCorp.html),在对外贸易项下国际货运代理信息管理应用的国际货运代理备案栏目申报2022年度业务经营情况。 

  二、国际货代行业重点联系企业相关工作 

  请各设区市(不含厦门)、平潭综合实验区商务主管部门支持做好如下工作: 

  (一)组织现有重点联系企业,于10月15日前登录商务部业务系统统一平台企业端,填报2022年《货运代理行业重点联系企业数据信息表(年报)》。如需调整现有重点联系企业名单,请于10月15日前向福建省国际货物运输代理协会提出,福建省国际货物运输代理协会进行初核并于10月30日前向中国货代协会提出建议名单,由中国货代协会按照《中国国际货运代理行业重点联系企业制度》确定的工作程序进行调整。 

  (二)以商务部国际货运代理企业信息备案系统中记录为基础,进一步核实本地国际货运代理企业基本信息和存续状态,组织督促企业在福建省国际货物运输代理协会指导下在商务部信息系统中完成备案或变更。 

  (三)要充分发挥国际货运代理行业重点联系企业制度作用,密切跟踪行业发展趋势,及时掌握企业困难和政策诉求,做好信息报送和问题反映;积极推广国际货协/国际货约运单,逐步扩大应用范围;配合有关部门,促进行业自律规范发展,助力稳外贸畅通国际物流工作。 

  三、省国际货运代理协会的相关工作 

  请福建省国际货物运输代理协会加强与我省各国际货代企业的沟通联系,积极协调并督促企业认真及时完成业务备案,主动为企业填报数据提供指导和便利,严格做好企业上报数据的审核工作,确保数据完整准确。 

  各企业在备案过程中若有具体问题,请与福建省国际货物运输代理协会(联系人:冯玲,联系电话:0591-87587267、17720758190,地址:福州市湖东路79号外运大厦6层西区,电子邮箱:fjhdxh@163.com)联系,其他问题请与省商务厅服务业发展处联系(联系人:肖建,电话:0591-87270261)。 

  特此通知。 

                                      福建省商务厅

2023年9月22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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